|
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
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投诉方式
|
0558-5523349
|
咨询方式
|
0558-5512922
|
年审年检
|
无
|
设定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 金组成。参加新 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 险待遇。 2.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 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 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 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 3.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三条:参加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
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
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4. 《关于印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五章待遇支付。
|
3 受理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
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国发〔2014〕8号文印发之日
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
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
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
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4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无
|
社保卡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