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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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321X/202308-00040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文号: 谯发改〔2023〕77号
发文日期: 2023-08-17 发布日期: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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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文号: 谯发改〔2023〕77号
发文日期: 2023-08-17
发布日期: 2023-08-17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17 11:35 信息来源: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李杰政协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建议谯城区政府加快推进公共资源闲置屋顶安装光伏发电项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整区(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22〕11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推进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快速发展,充分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供应保障、能源双控调节中的作用,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谯城区于2022年8月4日印发《谯城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按照“应建尽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原则,在全区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力争2022年8月底前,全区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安装占比达到50%以上;2022年10月底前,安装占比达到60%以上;2022年11月底前,安装占比达到70%以上;2022年12月底前,符合安装光伏条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部安装完毕。

二、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规范运营,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3年3月15日制定《谯城区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加强项目建设前期安全管理事中安全监管后期运营安全管理

三、建立领导组织,加强调度推进。一是规范有序推进项目单位安装光伏发电系统。二是加强光伏发电项目服务保障。三是加强光伏项目安装运行维护。四是加强节能改造宣传引导。

 

 

 

2023年8月17日

 

 

 

单位联系电话:0558-5522661

办复类别:A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