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区人社局 > 工伤保险服务
索引号: 113416020031661969/202502-00069 组配分类: 工伤保险服务
发布机构: 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名称: 【办事指南】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17 发布日期: 2025-02-17
索引号: 113416020031661969/202502-00069
组配分类: 工伤保险服务
发布机构: 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名称: 【办事指南】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17
发布日期: 2025-02-17
【办事指南】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发布时间:2025-02-17 11:25 信息来源: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  快速指引

 

事项名称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实施主题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受理条件

工伤保险参保工伤职工发生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且符合从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条件的

咨询电话

0558-5531761

监督电话

0558-5537604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14:00-17:3

0

办理地点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预约方式

2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工伤保险服务

目录子项名称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事项名称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基本编码

002014007021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编码

113416020031661969400201400702101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60200316619694002014007021

法定办结时限

4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所属部门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所属区划

谯城区

实施主体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国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方式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是否支持代办

受理条件

工伤保险参保工伤职工发生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且符合从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条件的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58-5537604

咨询方式

0558-5531761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 支付:(一)治 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86号)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 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 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 《关于印发工  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六十一条:用人单位申报医疗(康复)费,填写《 工伤医疗(康复)待遇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一)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害部位和程度的诊断证明;( 二)工伤职工 的医疗(康复)票据、病历、清单、处方及检查报告;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在  居住地就医的,还需提供《工 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就医的,还需提供《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申请表》。批准到统筹地区 以外就医的工伤职工,还需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

表》;(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 资料。

3  受理条件

 

工伤保险参保工伤职工发生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且符合从工伤保险基金

进行支付条件的

 

4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 结算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门诊病历

其他

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费用明细发票

其他

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5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或代办点等渠道提交申请。  2.受理:受理人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  《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办结:根据办理结果对事项进行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谯城区人社局(

外专局)

许志红

区人社局社保中 302

认真负责

办结

0.5个工作日

谯城区人社局(

外专局)

张金峰

区人社局社保中 302

认真负责

6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7  常见问题

 

 

 

 

1

Q: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有经济赔偿的情况下所产生的治疗费用如何报销

A:涉及第三人责任的,业务部门审核工伤待遇时,还应审核以下民事伤害赔偿法律文书  一)属于交 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需提供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   (二)属于遭受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和赔偿证明资料   三)经人 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的,需提供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等证明资料;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  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业务部门根据民事伤害赔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医疗费与工伤待遇中的医疗费比  较,不足部分予以补足,其工伤医疗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业务部门根据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  的相关政策核定其他工伤待遇。

 

 

2

Q:什么情形下发生的医疗(康复)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A:(一)未经批准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和工伤康复费用   二)工伤保险诊 疗项目目录外、工伤保险药物目录外、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范围外的费用   三)与治疗工伤无关的  医疗费用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本条第一项、第二项发生的费用、在紧 急抢救的情形下,工伤保险基金应当予以支付。

 

3

Q:停工留薪期时间有啥要求?

A: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 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