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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MB1624675Q/202310-00061 组配分类: 医保监管
发布机构: 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疗保障
名称: 关于对亳州市人民医院医保违规问题的处理通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12 发布日期: 2023-10-12
索引号: 11341602MB1624675Q/202310-00061
组配分类: 医保监管
发布机构: 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疗保障
名称: 关于对亳州市人民医院医保违规问题的处理通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12
发布日期: 2023-10-12
关于对亳州市人民医院医保违规问题的处理通报
发布时间:2023-10-12 10:14 信息来源: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对亳州市人民医院医保违规问题的

处理通报

 

各医共体牵头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商业保险经办机构,局各股室、二级机构:

近期,通过对抗癌药品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发现亳州市人民医院存在违反限定支付条件使用“甲磺酸奥希替尼”情况。经医院申诉,我局复核。现将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违反限定支付条件用药。该院违规医保限定支付条件“既往因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验确认存在EGFR T790M 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规定,给陈某明、范某友、姜某民、李某良等22人使用甲磺酸奥希替尼,通过大数据筛选,医保结算数据进行汇总,发现违规报销22人65次,涉及医保资金562275元。

二、处理情况

根据《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安徽省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处理如下:

(一)追回亳州市人民医院涉及的违规医保资金562275元,并按违规费用10%的违约金进行处理,计56227.5元,合计追回618502.5元,于2023年9月25日前退缴至相关基金账户。

(二)约谈亳州市人民医院主要负责人,责令对上述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加强院内医生培训,严格把握限制支付条件药品的使用及报销。整改报告于2023年9月8日前报送至谯城区医保局。

(三)扣减亳州市人民医院医生陈方、陈阳、程刚、蒋祥德、李古郡、梁艳、刘友如、马国旗、王磊、王其凯、王强强、杨瑞祥、赵丽、赵妍等14人医保医师管理积分各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