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聚民意,惠民生”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
孟夏代表:
您在“聚民意,惠民生”行动(第6号)提出的《关于合理处理以营利为目的的“职业打假人”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
为了打击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我局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的同时,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各个环节,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开展日常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全覆盖、无死角开展了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2022年度对18225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完成风险分级,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2500批次,快速检测食用农产品79540批次,合格率99.61%。2022年度查处食品安全案件573件,移交公安机关25起,严厉打击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了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二、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
为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升民众食品安全法律知识,2022年度我局在各个环节及领域开展普法守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对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宣传27次,培训食品经营者197户次;
(二)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678人次,组织开展宣传活动49起;
(三)开展保健食品“三进”活动,为普及保健食品知识,倡导科学理性保健食品消费理念,保障广大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合法权益,我局组织开展进老年大学、进养老机构、进光荣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份,进入养老机构、光荣院进行宣传30家次;
(四)2022年举办了花茶产业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指导培训班2期,特别针对我区花茶产业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环节,培训代用茶生产经营单位400多家次,参训人员700多人次。以被投诉最多的广告宣传、标签标识、用料等作为重点规范指导内容,对代用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知识指导培训,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其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生产经营行为,守法合规经营。对花茶生产经营单位通过“政企直通车花茶企业服务群”提出的咨询,组织专人进行“秒回”,及时为企业答疑解惑,截止目前,已解答咨询数千件。
三、坚持包容审慎监管
(一)我局积极探索实践、先行先试,坚持法治导向、守住依法行政底线,坚持需求导向、回应市场主体关切,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充分结合行政执法与经济发展的实际,兼顾深化依法行政与优化营商环境的需求,2021年我局针对“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较多的花茶产业领域,制定了《亳州市谯城区花茶及保健食品产业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积极宣传、落实《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
(二)免罚清单实施以来,对126件符合规定的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四、遏制恶意投诉举报牟利行为
(一)我局在多次业务培训提升会上,指导企业遇到“职业打假人”时,要保存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的意识,不要私下和“职业打假人”达成协议,同时及时将相关证据资料保存,我局成立了专班,及时向公安部门进行沟通,协助企业将涉及敲诈勒索的“打假人”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部门联动,遏制恶意投诉。我局积极和区政法委、市公安局谯城分局沟通协作,将多次涉嫌因非生活消费需要投诉举报牟利的60个投诉举报人纳入投诉举报异常目录,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四起,涉及六人。
五、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我局将继续加强免罚清单执行力度,在制度落地落实上下功夫。加强宣传,扩大免罚清单的社会影响和知晓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二)我局将继续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普法守法宣传力度,提升市场主体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防微杜渐,避免违法行为,提升我区整体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质量。
(三)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行企业信用监管,按照企业信用情况分为正常、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实施差异化监管。
(四)积极加强各部门协作沟通。目前对于“职业打假人”的界定和属性目前还存在争议,司法界、学术界还普遍认为“职业打假人”也是消费者,对于其要求赔偿、要求奖励、要求查处违法行为等诉求,行政机关需要依法予以处理,在司法审判中也不乏支持“职业打假人”巨额打假诉求的判例。若行政机关直接对“职业举报人”反映的违法行为予以免罚,可能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纪检监察中陷于被动。因此,就“职业打假人”等问题,我局将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进一步加强与人大、政协、司法、纪检、公安、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统一思想,积极形成制约滥用权利恶意牟利行为的合力,让市场主体感受到市场监管执法的“公平性”。
感谢您对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支持!诚请继续给予支持!
2023年4月4日
单位联系电话:5523975
办复类别:(B)类
抄送:区人大选举工委,区督查考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