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无土地征收标准更新信息,征地补偿标准依然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执行。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