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展中小学“学生餐”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开展中小学“学生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5月12日
开展中小学“学生餐”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落实中央纪委、省、市、区纪委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监督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进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经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确保食品管理安全、规范,全力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增强广大学生和家长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中小学“学生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对象
全区提供学生餐的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
二、整治重点
(一)餐饮经营方面。重点整治学校食堂及其承包商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问题;学校食堂承包商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不到位问题。学校内超市未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问题。
(二)食堂采购方面。重点整治学校食堂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未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问题;未建立或未如实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问题;采购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问题。
(三)食堂管理方面。重点整治学校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未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到位;涉及食品质量的关键环节(食材采购、贮存、粗加工、加工制作、供餐、留样)管理不到位;环境卫生治理不到位;饭菜质量不达标;餐饮浪费严重、杜绝餐饮浪费不力等问题。
(四)其他问题方面。结合市场监管职责,重点整治违反国家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38号)和省教育厅印发的《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皖教财(2021)1号)《安徽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皖教体(2021)7号)等文件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工作安排
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2023年5月5日至5月31日)
一是宣传发动。通过有效渠道宣传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规范,公布举报方式和电话,接受广大师生及家长的投诉举报。二是查找问题。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区局当前正在开展的“食安守护”行动,对各自辖区内的学校食堂开展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应责令改正的,要依法责令改正。依法应直接查处的,要依法直接立案查处。区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要对2020年以来群众反映的有关“学生餐”信访件和投诉件进行梳理,查找问题未整改、处理不到位等问题,同时建立自查和信访投诉问题清单台账,汇总后报区局食品安全监管股。区局食品安全监管股会同12315申诉举报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2020年以来有关“学生餐”来信来访、市长热线、尚未办结的案件、舆情信息等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建立台账,分析研判,分类转办和督办。
第二阶段:分类处置(2023年6月1日至9月30日)
1.问题整改。各市场监管所对本辖区学校食堂存在的问要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和整改台账,明确问题内容,指定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时限,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要坚持疏导结合,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从快整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跟踪督促整改。
2.问题核查。机关党委牵头相关股室对掌握的重要问题或信访举报线索,以及市长热线多次回复群众不满意的典型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实严肃追责问责。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2023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区局食品安全股牵头相关股室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和剖析,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的成因、根源、短板、漏洞,适时采用结果反馈、通报、督办、约谈等形式,督促市场监管所对学校食堂依法监管、廉洁监管,履职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学生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市场监管部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强化为民情怀的重大举措,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项具体工作。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局成立中小学“学生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场监管所要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守学校食品安全底线。
(二)精准追责问责,巩固整治成果。坚持挺纪在前,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履职不认真、工作措施不力、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及有不廉洁行为的,区局将严肃追责问责。各市场监管所要坚持效果导向,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和普法宣传,使学校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履行食品安全各项法定义务,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及时梳理总结,按时报送材料。区局食品安全监管股要及时梳理汇总,编制问题清单,总结工作经验,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建立健全制度,安排专人按时报送信息总结。
附件:
1. 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学生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 学生餐专项整治督查检查重点
谯城区市场监管局中小学“学生餐”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做好中小学“学生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决定成立谯城区市场监管局中小学“学生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庄建军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杜永红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成 员:食品安全监管股、机关党委、市场综合执法大队、12315申诉举报中心、各市场监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监管股,杜永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韩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李文杰、宋德华、李红军。
附件2
学生餐专项整治督查检查重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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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检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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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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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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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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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否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明确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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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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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并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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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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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并并明确职责、其是否落实周调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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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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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否配备食品安全员并明确其职责,其是否严格落实日管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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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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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证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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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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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否规范食材原料、食材食品验收程序,明确专人落实验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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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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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原材料和餐具采购是否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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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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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不符合食品标准和要求的食材及原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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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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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定期对食品质量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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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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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饭菜质量不达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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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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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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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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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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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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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定期不定期进行食堂环境卫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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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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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食堂环境卫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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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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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从业人员资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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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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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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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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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样品留存是否规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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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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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饭菜价质不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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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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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投诉处理制度,设立电话、邮箱、信箱、网络留言等投诉受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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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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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内是否存在临期或超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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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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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就餐场所内是否张贴有关杜绝餐饮浪费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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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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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餐饮浪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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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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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餐单位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证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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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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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餐单位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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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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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餐单位是否存在环境卫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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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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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餐单位提供的餐具是否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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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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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其他违反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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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5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