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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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1969/202301-00149 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名称: 关于《亳州市谯城区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保缴费工作实施⽅案》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31 发布日期: 2023-01-31
索引号: 113416020031661969/202301-00149
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名称: 关于《亳州市谯城区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保缴费工作实施⽅案》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31
发布日期: 2023-01-31
关于《亳州市谯城区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保缴费工作实施⽅案》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
发布时间:2023-01-31 16:40 信息来源: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亳州市谯城区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保缴费工作实施案》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
征求单位意见     采纳情况 未采纳原因 备注
区财政局 1、“所引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和文号皖人社秘〔2022〕29号不是同一机关发文”的修改意见予以采纳,修改为“《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亳人社秘〔2022〕29号”;
2、提出的“部门职责中区财政局职责错误”的修改意见予以采纳,修改为“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度预算批复,及时划拨财政补助资金,确保养老保险待遇及时发放”;
3、提出的:“考核办法中奖惩的第二条对乡镇奖励内容,这是政府权限,需要向区政府请示。关于该项内容,财政部门建议参照《关于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谯政办秘〔2022〕72号要求,对乡镇考核先进单位予以效能加分”的意见,我局未采纳财政局意见,原因如下:高质量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为了更好的开展高质量发展工作,予以相应的工作激励。
1和2征求意见予以采纳,3不予采纳 高质量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为了更好的开展高质量发展工作,予以相应的工作激励。
区税务局 1、“《亳州市谯城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费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中第一段《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29号)中文号错误”的修改意见予以采纳,修改为“亳人社秘〔2022〕29号”;
2、提出的“续保人员可到谯城区税务局办税大厅进行缴费”的修改意见予以采纳,修改为“续保人员可到市、区税务局办税大厅进行缴费”。
已采纳
区卫健委 区卫健委的职责调整为:做好政府代缴对象的身份认定和信息推送工作 已采纳
区乡村振兴局
谯城公安分局
区民政局
区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