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区级标准 |
亳州市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 |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技能脱贫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734号)、《关于扎实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6号)、《关于谯城区2023年区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批复》(谯农工办〔2023〕16号) |
16周岁到6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纳入动态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原则上每人每年可免费参加1次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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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补助标准为30元/人•天,住宿补助标准为50元/人•天,交通补助标准为20元/人•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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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训单位通过“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人社局提交开班申请;所在地人社局通过系统审核后;培训单位按照开班申请明确的事项组织实施,并接受所在地人社局的动态监管;培训完成后,培训单位通过系统向所在地人社局申领补贴资金;所在地人社局将结业考核合格情况报同级财政局后,按规定时间将补贴资金拨入申请单位在金融机构设立的基本账户、参训人员个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
通过个人社保卡或银行卡打卡发放 |
培训后发放 |
0558-5522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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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城乡居保
基础养老金补贴 |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4号)、《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9〕15号) |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按年度正常缴费,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
每人每月
98元 |
每人每月
1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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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
22元 |
参保人员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通过线下服务渠道现场办理 |
通过个人社保卡或银行卡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8-5536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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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城乡居保
参保缴费补贴 |
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参保人并按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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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参保人缴费标准确定,不低于每人每年20-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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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参保人缴费标准确定,不低于每人每年20-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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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补贴与个人缴费同时计入个人账户 |
按年度补贴 |
0558-5536961 |
计入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