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亳州市谯城区张店乡人民政府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乡人民政府在区人民政府和乡 党委的领导下,承担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建设和管理行政事务的职能。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亳州市谯城区张店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方案。
3、研究制定、执行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农业生产和综合开发等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村级财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农业经济统计工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深化农村改革,负责谋划发展思路,营造发展环境,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公益事业,增加公共产品,提供信息服务和社会救济、求助,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负责执法服务。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技、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工作,搞好农村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及流动人口的管理,提高人口素质;加强对本级财政、税收和工商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工商、税收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培育市场、发展市场经济,保护经营者之间平等竞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宗教、民政工作,做好救灾救济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安、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村道路、河道运输、消防、危险化学物品、矿山和非煤矿山、农机、电网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抓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事故抢救、善后和调查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统计工作,定期分析上报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公布安全生产情况,负责维护稳定。
7、协助党委抓好公务员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下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下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政策情况。
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9、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筹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0、根据《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区人民政府呈报乡 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设置方案。领导和协助管理中央、省、市、区驻本乡 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11、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与本乡有关的提案、意见、建议、批评等事项。
12、负责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及财政部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五大发展行动和精准脱贫、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支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实现财政与经济同步增长,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全面提高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现代化水平提供财力支撑。
2022年,我乡财政收支处在平衡状态,做到了应收尽收,让每一分钱都用在了实处。
年度预算支出493.89万元,年末决算1340.36万元。
在支出项目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1.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5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97.19万元,农林水支出85.71万,住房保障支出21.9万元。
2022年,张店乡财政部门在乡党委乡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履行财经纪律,执行财政政策。克服各项困难,排除疫情困扰,解决减税、退税难题,毫不动摇的执行上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工作宗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团结一致,扎实工作,规范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保障各项重点支出及我乡人员工资正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