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大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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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284P/202303-00028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谯城区大杨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公告
名称: 2022年度谯城区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补贴范围、申请程序、申请材料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22 发布日期: 2023-03-22
索引号: 11341602003166284P/202303-00028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谯城区大杨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公告
名称: 2022年度谯城区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补贴范围、申请程序、申请材料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22
发布日期: 2023-03-22
2022年度谯城区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补贴范围、申请程序、申请材料
发布时间:2023-03-22 10:04 信息来源:谯城区大杨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度谯城区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补贴范围、申请程序、申请材料

补贴范围:一是2021年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认定的省示范家庭农场和省示范合作社。二是其它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良好的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区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

1、国家级示范合作社每家补助2万元。

2、省级示范合作社每家补助1.5万元。

3、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每家补助1.4万元。

4、市级示范合作社每家补助1万元。

5、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每家补助0.9万元。

6、区级示范合作社每家补助0.75万元。

7、区级示范家庭农场每家补助0.65万元。

 

申请程序:补助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首先由乡镇按照奖补条件推荐奖补名单,然后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查,资金直接拨付受补助的经营主体对公账户。

 

申请材料:《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2〕704号)、关于印发《亳州市谯城区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谯农工办〔202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