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谯城区光荣院装修工程项目施工项目 |
项目编号 |
BZQC2023GC021001 |
招标人 |
亳州市谯城区光荣院 |
招标人地址 |
民政路9号 |
招标联系人 |
闫飞 |
联系方式 |
17756126627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亳州市经开区国购汇金广场B座11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王瑞瑞 |
联系方式 |
05585120052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现将本项目有关问题澄清如下: 1: 提问关于“谯城区光荣院装修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疑问 1:根据招标文件P3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2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请问: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提问我公司资质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请问是否可以参与本项目投标。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9页9.4款2“(2)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参照《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等文件规定,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分标段分别按下表规定计算后乘以 100 % (编制单位是 70 % ,审核单位是 30 % )向中标人收取。”调整为:(2)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参照《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等文件规定,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分标段分别按下表规定计算后乘以 70 % (编制单位是 35 % ,审核单位是 35 % )向中标人收取。 其他澄清事宜: 1、原定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2、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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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2023/2/28 17:00 |
开标时间变更 |
否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否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亳州市谯城区光荣院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3/1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