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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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321X/202209-00107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1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文号: 谯发改〔2022〕120号
发文日期: 2022-09-30 发布日期: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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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1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文号: 谯发改〔2022〕120号
发文日期: 2022-09-30
发布日期: 2022-09-30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1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30 11:26 信息来源: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李杰、任和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推动新能源汽车建设充电桩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中“规划新能源充电桩布局”的建议。

2020年,亳州市政府结合《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对《亳州市中心城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2016—2030年)》进行修编本次修编规划期限为2019年—2030年(近期为2019年—2020年,中期2021-2025年,远期为2026年—2030年),规划城市中心区人口到2030年100万人。

(一)亳州市城区建设充电装基本情况。规划构建覆盖全市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满足各类新能源车辆发展与使用的基本需求。近期全市新推广新能源车辆2415辆,新建公交充电站3座、社会公共充电站2座、出租车充电站1座、充电桩4784个,近期总投资约2亿元。

(二)亳州市城区电动汽车发展趋势。亳州市城区现有充电基础设施包括公交车充电桩、小型车充电桩等。充电设施建设的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至2020年,亳州市累计推广电动汽车总数量约为4773辆,包括电动公交车813辆、电动出租车113辆、电动环卫车2辆、电动(小型)物流车316辆、公务及私人乘用车约3529辆;至2030年,亳州市计划累计共推广电动汽车总量为55768辆,电动公交车2127辆、电动出租车1320辆、电动环卫车30辆、电动(小型)物流车6808辆、公务及私人乘用车约45483辆。

(三)公共停车场规划目标。本着全局规划、适度超前,分区引导、分类实施,示范带动、稳步推广,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推动亳州市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所以,本次规划将中心城区划分为老城区、经开区、涡北片区、其他片区四个片区进行路外社会公共停车场规划,规划重点为老城区和亳芜产业园,其他片区仅对刚性和半刚性停车场进行规划。本次规划共设置路外公共停车场 49 处,总泊位数 16040 个,另有弹性停车泊位约 2000个,总泊位数约 18000 个。

(四)充电桩建设规划目标。以亳州市现状社会经济、人口、道路交通运行特征为基础,依据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等相关规划,对亳州交通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对电动汽车保有量及空间分布进行预测;结合国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趋势,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需求进行分析预测,同时根据本次充电设施规划目标、布局原则和各分区土地利用,对电动汽车充电桩进行统筹布局规划;并通过监控中心网络系统的完善,形成充电设施智能服务网络。

1.公交车充电桩规划布局。城乡电动公交车(仅城区设点线路)基于客运东站、客运南站、客运西站和城乡公交客运北站布设充电桩,鉴于当前200辆城乡电动公交车尚未全部投入使用,应根据投入和线路进行时序建设,到2025年共建成353个直流桩;到2030年共建成467个直流桩;

旅游专线电动大巴车充电站基于北游客集散中心、林拥城景区停车场和十九里首末站布设充电桩,近期2019-2020年:新建共计7个直流桩;中期2021-2025年:新建共计23个直流桩;远期2026-2030年:新建共计30个直流桩;(其中北游客集散中心40个,林拥城景区停车场10个,十九里首末站10个)。

2.环卫车充电桩规划布局选址布局思路与环卫基层管理机构合建、利用垃圾转运站配套建设。电动环卫车专用充电桩将按照1:1建设,公用充电桩按照1:10建设。总共建设直流充电桩3个,交流桩30个,可以满足30辆电动环卫车的使用。

3.小型物流车充电桩规划布局选址布局思路与物流园合建。近期2019-2020年:新建6处专用充电桩群点,其中303个交流桩,45个直流桩,共计348个充电桩。中远期2021-2030年:新建9(原来6处扩建)处专用充电桩群点,其中5877个交流桩,927个直流桩,共计7141个充电桩。到规划期末共建设充电桩7489个。

4.私人乘用车充电桩规划布局。选址布局思路与居住小区、企事业单位、私人单位等合建。利用网格法将规划区分为13个分片区,近期2019-2020年新建3529个专用充电桩;中期2021-2025年新建12517个专用充电桩;2026-2030年新建29437个专用充电桩。至2030年规划期末,累计共建成45483个私人乘用车专用充电桩。

二、关于提案中“支持充电桩政策”的建议。

根据《安徽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0

)的通知》(皖发改能源〔2017〕577号),制定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和管理细则,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

(一)安装充电桩减少审批环节。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关部门要减少审批环节,依法从快从简办理。商业运营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由属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备案,自用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不需要备案;个人在自用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在安全专业施工的前提下,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在建设社会公共停车场(楼)时,不需要为同步建设的充电桩群等充电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二)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用电价格及充换电服务收费政策。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2018年6月30日前,启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核发工作。制定出台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充换电收费、停车位投放及停车费用减免等政策,建立充电基础设施的道路交通标识体系和规范,方便新能源汽车的通行和使用。

                   

 2022年9月28日

联系电话:0558-5522661

办复类别:A类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督查考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