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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2224/202410-00051 组配分类: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变更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19 发布日期: 202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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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谯城区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变更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19
发布日期: 2024-10-19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变更
发布时间:2024-10-19 09:13 信息来源:谯城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电话由原来0558-5538148变更到0558-2909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