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亳州市谯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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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532D/201709-00001 组配分类: 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机构: 中共亳州市谯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纪委监察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9-22 发布日期: 201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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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机构: 中共亳州市谯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纪委监察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9-22
发布日期: 2017-09-22
亳州市谯城区纪委监察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7-09-22 11:14 信息来源:中共亳州市谯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亳州市谯城区纪委监察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市监察局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省、市政府颁发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各镇乡(办事处)党的组织和区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督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督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负责对全区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

   (七)对区政府各部门和全区各级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规范性文件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监察机构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八)会同区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和各镇乡、办事处党(工)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区纪委、监察局派驻区直各部门的纪检组、监察室领导干部(不含区管干部)职务的任免和审核区有关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人选。

   (九)承办上级纪委、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谯城区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本委局机关决算和事业单位纠风办决算,单位个数与年初预算一致。

纳入谯城区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区纪委监察局本级

2

纠风办

三、区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1036.3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2.8万元,支出总计1022.8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6.33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入各增加165.29万元和126.07万元,增长18.87%和14.06%,主要原因:全省实行社会养老保险体制改革,人员经费增加较多。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36.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5.59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8万元,占0.01%。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2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0.59万元,占85.11%;项目支出152.28万元,占14.89%。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35.59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2.8万元,支出1022.87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6.3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5.29万元和135.27万元,分别增长18.99%和15.24%,主要原因:全省实行社会养老保险体制改革,人员经费增加较多。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5.5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7.99万元,增长16.67%。主要原因:全省实行社会养老保险体制改革,人员经费增加较多。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3.32万元,占85.3%;项目支出152.28万元,占14.7%。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6年度决算824.07万元,比2015年增加124.77万元,增长17.84%,主要原因全省实行社会养老保险体制改革,人员经费增加较多。其中:“行政运行”决算437.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事业运行”决算38.9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大案要案”决算共计347.22万元,主要用于在查处全区大要案件中,办公费、办案人员食宿、办案车辆运行、办案人员补助支出;委(局)信访件办理、案件初核、区委区政府重点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等其它日常工作开展的办公费、车辆运行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度决算128.21万元,比2015年增长30.01万元,增长30.56%,主要原因2015年全省实行社会保险体制改革,退休人员普遍涨资。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128.2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度决算29.13万元,比2015年增加2.83万元,增长9.72%,主要原因2015年全省实行社会保险体制改革,人员普遍涨资。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26.2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决算1.99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决算0.9万元,主要用于补助部分单位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不足。

4.“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度决算54.18万元,比2015年减少9.72万元,降低15.21%,主要原因2016年全区住房公积金普遍下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54.1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0.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8.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共经费212.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2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谯城区纪委监察局机关运行经费212.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谯城区纪委监察局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谯城区纪委监察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事业单位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财政部门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2.2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8.07%。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机关运行经费金额取自财决07表本年支出—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而财决07表的日常公用经费又源于财决08-1表的商品服务支出与其他资本性支出之和。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2.收入决算公开表

3.支出决算公开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谯城区纪委监察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9.00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0.2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8.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8.8

       公务用车购置 

0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谯城区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5%。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 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39万元,下降65%下降原因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减少了公务接待开支2016年谯城区纪委监察局国内接待共3批次,26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亳州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公〔2013132号)。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8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3.3万元,下降44.72%。,下降的原因是一是全区进行了公务车辆改革,车辆减少;二是日常工作减少了公务运行车辆开支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区委区政府重点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政策调研、信访件办理、案件初核等。2016年,谯城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联系方式:谯城区纪委监察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qcjw0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