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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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620U/202103-00002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情况
发布机构: 谯城区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谯城区检察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3-16 发布日期: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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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情况
发布机构: 谯城区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谯城区检察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3-16
发布日期: 2021-03-16
谯城区检察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2021-03-16 15:45 信息来源:谯城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谯城区检察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合  计

55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4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54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为两年均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数,确保三公经费不增。主要用于公务往来中符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的接待费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4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增长0%。其中: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增长0%,持平的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54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未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全部为公车改革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和未参与公车改革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等支出,用于保障日常公务、执法检查等需要。

 

 

     联系方式:谯城区检察院政务公开电子邮箱:qcqjcy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