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亳州市谯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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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532D/201609-00001 组配分类: 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机构: 中共亳州市谯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纪委监察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16-09-23 发布日期: 2016-09-23
索引号: 11341602003166532D/201609-00001
组配分类: 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机构: 中共亳州市谯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纪委监察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16-09-23
发布日期: 2016-09-23
亳州市谯城区纪委监察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6-09-23 00:00 信息来源:区纪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市监察局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省、市政府颁发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各镇乡(办事处)党的组织和区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督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督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负责对全区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
   (七)对区政府各部门和全区各级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规范性文件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监察机构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八)会同区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和各镇乡、办事处党(工)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区纪委、监察局派驻区直各部门的纪检组、监察室领导干部(不含区管干部)职务的任免和审核区有关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人选。
   (九)承办上级纪委、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谯城区纪委监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本委局机关决算和事业单位纠风办决算,单位个数与年初预算一致。
纳入谯城区纪委监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区纪委监察局本级
2 纠风办

三、区纪委监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949.6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949.6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94.42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2015年全省实行社会保险体制改革,人员经费增加较多。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7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0.3万元,占99.91%;其他收入0.8万元,占0.09%。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7万元,占88.87%;项目支出99.8万元,占11.13%。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70.3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887.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1.67万元和110.88万元,分别增长13%和14.3%,主要原因: 2015年全省实行社会保险体制改革,人员工资开支比2014年增加较大。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7.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0.88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2015年全省实行社会保险体制改革,人员工资开支比2014年增加较大。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04.71万元,支出决算为8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俭了日常经费开支。其中基本支出797万元,占88.9%;项目支出99.8万元,占11.1%。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度决算699.3万元,比2014年增加78.25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开支比2014年增加较大。其中:“行政运行”决算43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事业运行”决算40.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大案要案”决算共计228.4万元,主要用于在查处全区大要案件中,办公费、办案人员食宿、办案车辆运行、办案人员补助支出;委(局)信访件办理、案件初核、区委区政府重点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等其它日常工作开展的办公费、车辆运行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98.2万元,比2014年增加14.67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2015年全省实行社会保险体制改革,退休人员普遍涨资。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98.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26.3万元,比2014年增加3.21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总额比2014年增加较多。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23.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决算1.8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决算1.2万元,主要用于补助部分单位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不足。
4.“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63.9万元,比2014年增加14.85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总额比2014年增加较多。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63.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3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区纪委监察局201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谯城区纪委监察局机关运行经费23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区纪委监察局2015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谯城区纪委监察局共有车辆6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谯城区纪委监察局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1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470万元。全年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470万元。评价结果显示, 评价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