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亳州市谯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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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532D/201809-00001 组配分类: 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机构: 中共亳州市谯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纪委监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9-28 发布日期: 20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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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机构: 中共亳州市谯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纪委监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9-28
发布日期: 2018-09-28
亳州市谯城区纪委监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8-09-28 00:00 信息来源:谯城区监察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2017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2017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2017年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8、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9、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谯城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依法对全区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党的组织和区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对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

(六)会同区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和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区纪委监委派驻区直各部门的纪检组领导干部(不含区管干部)职务的任免。

(七)承办上级纪委监委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亳州市谯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亳州市谯城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谯城区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15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及7个纪检监察室。

设7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和2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

谯城区纪委监委(含巡察机构、派驻机构)现有行政编制109人,事业编制(谯城区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教育中心)5人;现有行政在编人员50名,事业在编5名,在职人员55名,行政退休25名,无离休人员。

 

第二部分、谯城区纪委监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1301.2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6.33万元,支出总计1188.7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79.9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入各增加264.89万元和165.85万元,增长25.56%和16.21%,主要原因:2017年12月谯城区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人员增加,经费开支较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302.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1.28万元,占99.92%;其他收入1.1万元,占0.0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18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7.96万元,占86.48%;项目支出160.76万元,占13.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01.28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4.73万元,支出1187.62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8.3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5.69万元和164.75万元,分别增长25.66%和16.11%,主要原因:2017年12月谯城区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人员增加,经费开支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1.2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92%。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5.69万元,增长25.66%。主要原因:2017年12月谯城区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人员增加,经费开支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7.6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91%。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4.75万元,增长16.11%。主要原因:2017年12月谯城区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人员增加,经费开支较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7.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5.68万元,占78.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51万元,占13.5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31.51万元,占2.65%;“住房保障支出”支出59.92万元,占5.0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092.44万元,支出决算1187.62万元,完成108.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12月谯城区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经费开支较大。其中:基本支出1027.96万元,占86.56%;项目支出160.76万元,占13.54%。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901.79,决算93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正常增资。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457.63万元,决算5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正常增资。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数44.16万元,决算4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2%,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400万元,决算29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省了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112.74万元,决算16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新增退休人员:(2)退休人员普调工资。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31.51万元,决算31.51万元,决算与预算数一致。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28.68万元,决算2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与预算数一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1.91万元,决算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0.93万元,决算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46.4万元,决算5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9.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人员正常涨资。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37.12万元,决算5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36.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人员正常涨资。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数9.28万元,决算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6.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1.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24.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谯城区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93万元,比2016年增加12.84万元,增长6.05%,主要原因2017年12月谯城区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经费开支较大。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谯城区纪委监委政府采购支出62.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谯城区纪委监委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事业单位用车1辆。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谯城区纪委监委组织对2017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1个项目,涉及资金160.76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40.19%。评价结果显示,通过“大案要案查处”项目的实施,全区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加强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达到了预期效果。

本单位共组织对“大案要案查处”一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60.76万元。评价结果显示,通过“大案要案查处”项目的实施,全区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加强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达到了预期效果。

组织开展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显示,区纪委监委较好地发挥惩治腐败作用,加强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2.收入决算公开表

3.支出决算公开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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