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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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321X/202206-00002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发改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05号关于创建皖北红色文旅绿色体验高铁小镇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01 发布日期: 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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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发改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05号关于创建皖北红色文旅绿色体验高铁小镇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01
发布日期: 2022-06-01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05号关于创建皖北红色文旅绿色体验高铁小镇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6-01 09:06 信息来源:谯城区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政协十六会议105

关于创建皖北红色文旅绿色体验高铁小镇

提案答复

郁永华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105号关于“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产业,国家及我省先后出合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及规划,提出包括乡村产业发展在内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创建皖北红色文旅绿色体验高铁小镇,有利于整合亳州市北郊文化资源和农业资源,优化提升精品果蔬种植及绿色农产品(食品)加工、红色文旅及乡村休闲旅游等主导产业,促进芦庙镇及谯城北部组团乡村产业兴旺,协调推动乡村管理、乡风文明、农民富裕,是谯城区落实国家及我省乡材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中及时出台针对皖北红色文旅高铁特色小镇建设的激励政策,在基础配套设施上向特色小镇建设倾斜,从政策引导、资金投入等方面吸引战略投资者的关注,全面推动特色小镇的建设步伐”的建议。

(一)关于特色小镇的发展定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33号),特色小镇一种微型产业集聚区,具有细分高端的鲜明产业特色、产城人文融合的多元功能特征、集约高效的空间利用特点,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

(二)关于特色小镇建设的政策文件2017年以来,《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特色小镇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714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3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2021〕23号)等文件相继印发,关于促进特色小镇建设的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安徽省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特色小镇规范纠偏专项行动的通知》(皖特镇办〔2021)6号)要求全面规范非省级特色小镇管理,加强纠偏。一是将行政建制镇错误命名为“特色小镇”情况及未纳入省级特色小镇清单但以“特色小镇”“某某小镇”名义备案的各类项目;二是自我冠名“某某小镇”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停留在纸面、并未开工建设的虚拟“特色小镇”等项;三是项目审批手续不齐全、违法违规占地用地破坏生态环境、毁坏文物古迹等行为的特色小镇项目故芦庙镇目前以皖北红色文旅高铁特色小镇”命名不符合省文件要求。

(三)关于特色小镇申报要求。根据省要求,申报特色小镇首先要先申报“微型产业集聚区”,从“微型产业集聚区”名单中择优评选认定特色小镇名单。特色小镇建设要求“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根据芦庙镇红色革命文化和旅游发展现状,我们初步认为,尚不具备申报“微型产业集聚区”的标准和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衔接芦庙镇政府,围绕特色小镇建设目标,指导镇政府做好有关规划,发展旅游产业,为特色小镇申报提供有力支撑。

二、关于提案中做好皖北红色文旅特色小镇建设整体规划发挥特色小镇的规划引领作用,规划建设要结合我区现有资源优势,把社会发展、乡村旅游,红色文化特色等相关产业融合进去,按照结合实际、利用资源、科学规划、带动发展的原则进行整体规划”的建议。

 特色小镇规划要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产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相衔接,特色小镇空间布局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根据目前我区2个省级特色小镇(十河芍花养生小镇、古井白酒文化小镇)规划均由区政府牵头、以镇政府为主体,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请第三方机构做特色小镇概念性规划和详细性规划。

待芦庙镇创建申报成功后,我委将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协调做好小镇创建和申报等相关工作。

三、关于提案中确立重点特色小镇优先发展的理念,根据我区实际,结合现有资源,对较为成熟的皖北红色文旅高铁特色小镇建设项目,建议相关部门在政策、基础配套、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支持,打造成谯城区“宜居、宜业、宜游”的特色小镇示范点”的建议。

区政府高度重视我区特色小镇创建和申报工作,近两年来,区政府、镇政府在小镇建设方面不遗余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在要素保障、项目落地、政策落实、公共设施配建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区直各有关部门,凝聚合力,汇聚各方资源力量,保证特色小镇建设规划、公共资源协调、基础设施开发建设、重大战略项目的有序推进。

待芦庙镇创建申报成功后,我委将根据区政府安排,会同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协调做好小镇创建和申报等相关工作。

                                  2022年4月24日

联系电话:0558-5521291

办复类别:A类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督查考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