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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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150B/202112-0010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其他 / 通知
名称: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关于印发谯城区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亳谯自然资规〔2021〕196号 文号: 亳谯自然资规〔2021〕196号
发文日期: 2021-12-07 发布日期: 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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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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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关于印发谯城区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亳谯自然资规〔2021〕196号
文号: 亳谯自然资规〔2021〕196号
发文日期: 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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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关于印发谯城区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亳谯自然资规〔2021〕196号
发布时间:2021-12-07 17:30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亳谯自然资规〔2021196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关于

印发谯城区2021年卫片执法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区政府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谯城区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127


谯城区 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29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亳自然资规函〔2021116 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评估谯城区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特别是违法占用耕地情况,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粮食安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谯城区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图斑筛选。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在获取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图斑后,在24小时内分发至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各中心所。

(二)图斑核查。严格按照卫片执法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标准,对国家下发图斑进行内外业核查和合法性判定,重点加强对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挖湖造景、非法用地采矿以及非法开采钨、钼等战略性矿种卫片图斑核查,并及时在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卫片执法模块填报,保证图斑判定、系统录入、数据上报等真实准确。

(三)查处整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卫片执法发现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推动整改任务落实。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牵头,对确属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及时予以制止,会同相关部门消除违法用地状态。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对发现职责范围外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有处罚和监管责任的部门,并建立台账。相关部门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将调查处理结果书面反馈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对账销号。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建立违法用地整改跟踪监管机制,持续监督各地违法用地整改情况,防止虚假整改。

(四)成果审核。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按100%比例组织核检,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各中心所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重点对采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5亩以上、耕地30亩以上、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大图斑,实行内业全面核查、外业抽查,确保成果质量。

三、工作安排

(五)月清。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各中心所于每月15日前将图斑整改、查处情况经各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报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每月16日前将上月国家下发图斑的核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保存确认。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各中心所对上报图斑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六)季核。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接到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查意见后5日内完成本季度数据成果内业核查、外业抽查,及时反馈核查意见并督促纠正。综合分析评估卫片执法成果质量,将抽查图斑判定真实性低于90%、隐瞒不报、存在虚假整改情况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谯城区人民政府。

(七)半年分析。2021 75日前,完成一、二季度卫片执法成果数据填报、审核、抽查工作。718日前,形成半年卫片执法成果报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季度核查情况,对违法问题较多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采取发提示函、会商座谈等方式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八)年度评估。2022228日前,完成四季度图斑和补充图斑数据填报,更新前三季度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情况。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接到反馈意见后,及时反馈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各中心所于315日形成年度卫片执法工作报告,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报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318日前,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形成年度卫片执法工作报告,经谯城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工作要求

(九)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谯城区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负责具体工作。区有关单位为成员,依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履行卫片执法工作的主体责任。

(十)落实保障措施。要配齐、配强队伍,指定专人从事卫片执法工作。区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支撑力度,将卫片执法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卫片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十一)加强耕地保护。要把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作为衡量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严肃查处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行为。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有量的考核,对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且未能消除违法状态的,纳入年度“两违”整治考核。

(十二)强化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建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由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等用地报批所涉部门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主管部门会商,专题研究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报批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服务,协助做好项目建设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开工建设。

(十三)依法依规加强监管。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未经预审与规划选址的,发展和改革部门不得批复;用地未经批准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不得办理规划许可,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不得予以招投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项目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动工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卫片执法中发现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民生、环保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违法违规占地建设的,在依法查处基础上,将问题线索移交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方案,依法依规整改,及时消除违法状态。

(十四)严肃约谈问责。对卫片执法中发现的违法严重的,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报请区政府开展警示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存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规定情形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

 

 

附件:1.谯城区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市级约谈问责标准及计算方法

 

 

 

 

 

附件 1

 

谯城区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苏志杰  谯城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张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局长

  员:柏永生  区法院副院长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长生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副局长

张建宏  区民政局副局长

付守新  区司法局副局长

陈胜志  区财政局副局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副局长

李震龙  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韩宜峰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余晓波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牛庆水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周继轩  区水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董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卫片执法日常工作统筹协调。

附件 2

市级约谈问责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市级约谈问责标准

在一个年度内,以各县、区上报的年度卫片执法成果为基础,结合市级复核情况,综合考虑卫片执法有关政策因素,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纳入市级警示约谈、问责范围:

(一)约谈标准。

1.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未达到15%,但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超过100亩的县、区。

2.新增建设用地违法用地总面积全市排名前2名的县、区。

3.矿产卫片中,非法采矿宗数在全市排第1名且有2宗以上的县、区。

4.在卫片执法图斑核查、整改中弄虚作假的县、区,审核把关不严的县、区。

(二)问责标准。

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县、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之和100亩以上的,且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的;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1.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2.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

3.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二、约谈问责评估时考虑因素的计算方法

市级在评估县级地区土地管理秩序、核实问责条件时,按照“鼓励整改、区分责任、精准问责”的原则,以各县、区上报的年度卫片执法成果为基础,综合市级复核情况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一)对在2022228日前“已补办完善用地手续”(包括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补办手续,并在系统中勾选“其他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在约谈问责评估时,只扣分子不扣分母。

(二)对在2022228日前“已拆除复耕到位”的,在约谈问责评估时,分子分母同时扣除。

(三)对已履行监管和服务职责的国家级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国家部委的立项文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清单为准)违法用地,在约谈问责评估时,分子分母同时扣除。

(四)在评估县、区级违法占用耕地面积绝对值时,省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省政府或省发展改革部门的立项文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清单为准)违法用地不予扣减。

(五)以往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违法用地等可予以扣减的政策,不再执行。

(六)对于“存量建设用地违法”“农业项目破坏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在约谈问责评估时,分子分母均不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