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华代表:
感谢你对十河芍花养生小镇建设发展的关注和支持,你提出的关于十河芍花养生小镇产业布局和运营管理的建议,我们已经认真研读,在你的建言献策中,我们深切感受到你站位的高远、理解的深度以及专业的视角,让我们深受启发。你从出台支持政策、实现规范化管理以及强化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了科学合理、细致专业的意见建议,这与区政府的思路和正在谋划的工作不谋而合,你提出的问题现实而又迫在眉睫,你的意见建议具有非常强的可参考性和可操作性,符合本地特色小镇发展实际。下一步,在起草支持政策过程中,我们将认真研究,梳理相关政策,并诚邀你的参与。针对你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回复如下:
一、针对议案中关于“十河芍花小镇缺少资金和管理人才,建议委托市文旅公司或区文旅公司进行统一运营和管理”的建议。
一是资金投入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3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意见》(皖政〔2017〕9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2021〕23号)等有关文件,均强调完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省政府提出,要充分发挥特色小镇建设省级专项资金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市县整合各类财政资金,加大对特色小镇建设的投入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专门针对特色小镇的信贷产品,争取中央内预算投资等。区政府已向市政府报告请求拨付特色小镇建设专项资金,区发改委向市发改委多次反映该问题,相信不久即会有结果。同时,区、镇两级党委、政府也在矢志不渝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致力于特色小镇建设,实现市场化投入、运营,弥补建设资金短缺问题。
二是人才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协调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结合年度人才招引工作计划,有针对性的做好特色小镇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工作。鼓励十河镇政府派员外出参加学习培训。鼓励十河芍花小镇内企业根据需求参与市人社局每周三、周六举办的人才招聘会。同时,小镇内企业也可将人才需求信息报送至区人社局,由区人社局反馈至市人社局并发布招聘信息。十河镇政府可根据区人社局和区委组织部举办的高校招聘活动要求,按需反馈小镇管理人才招聘信息。针对特色小镇管理运营人才问题,结合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列入支持特色小镇建设发展政策中。
二、针对议案中关于“政府出台奖补支持政策促进小镇产业快速布局和运营”的建议。
2020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3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2021〕23号)两个文件相继印发。区政府高度重视,分管领导批示:由区发改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区住建局、区文旅体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配合,就十河芍花养生小镇、古井白酒小镇发展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目前,区发改委正着手起草支持本地特色小镇建设发展的落实措施,突出运营、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加大奖补力度。
三、针对议案中“把小镇业态支持资金纳入政府财政年度预算。芍花小镇民国风情街改造已经完成,总共改造沿街门面62户,当地住户计划开办民宿、小吃、特产店、超市、服装店、奶茶店、手工馍店、推拿按摩、养生保健、茶楼、水果店、粮油等业态数十种,他们大都存在观望心态,目前只是制作一块牌子,后续的装修和运营根本没有开展,都在等待支持政策,希望相关部门抓紧制定奖补政策,促进业态布局尽快实施”的建议。
十河芍花养生小镇民国风情街改造已经完成,取得良好效果,面貌焕然一新,别具一格。但存在运营管理不规范、新业态较少、新产品开发不足等问题,缺乏与众不同的、本地特色的文化消费产品,加之小镇季节性旅游的客观实际,小镇吸引游客的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目前,区政府正在研究制定支持小镇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镇政府正在研究加强对民国风情街沿街商铺业态的支持。但同时,我们也在思考,要实现小镇可持续发展,必须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定位,结合本地旅游资源,细化行业门类,发展特色业态,实现市场化良性循环,让小镇有吸引力,让游客有前往消费的动力和欲望,这才是长久发展之际。政府补贴支持只是一种促进产业发展的手段,产业发展能否长久,经得起市场的锤炼,需要靠产品竞争力和经营者的智慧。为此,区政府一方面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另一方面寄希望于通过招商引资,实现市场化、专业化统一运营管理,通过规划引领、服务设计、宣传推介等,提升小镇发展质量和效益。
四、针对议案中关于“支持小镇核心区A级景区建设,对特色小镇核心区A级景区建设用地进行单独划拨,大力支持A级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对创AAA成功的景区给予重奖”的建议。
首先,景区建设用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第9号令)规定要求,需要按招拍挂方式进行公开出让。其次,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2021]23号)精神,鼓励市、县将特色小镇区划内土地出让金向小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倾斜,我们将协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在现有支持景区政策的基础上,会同区文体旅局研究制定支持小镇区划内景区建设的专项政策。
五、针对议案中关于“成立芍花特色小镇管理委员会,政府相关部门主管,由当地景区负责人和乡贤名士组成,管委员服从旅游部门和花海办直接领导,独立运营,由当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配合开展工作”的建议。
结合对《议案》 第二项的回复意见,下一步,我们将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把成立芍花特色小镇管理委员会纳入支持政策中,会同镇政府、区直有关部门,加强与市发改委、市文旅体局等单位的沟通衔接,将加强谋划研究,希望尽快实现规范化管理。
六、针对议案中关于“加大特色小镇招商力度,把有养生特色的业态和有实力的公司招进来。对符合条件的商户的房租、建设用地挂牌价、土地使用税、房屋使用税等税费减免和政策支持”的建议。
一是招商引资问题。近几年来,市、区政府时刻关注特色小镇建设发展的招商引资工作,区、镇政府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次组织有关古井白酒小镇、十河芍花养生小镇的专项招商。通过近几年的小镇招商情况看,形势不容乐观。企业倾向于开发建设,期望高额利润的收益和资金的快速回笼,房地产化倾向比较严重,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特色小镇建设发展的导向,我区在招商过程中也比较谨慎,这也一度成为小镇招商的难点和痛点。下一步,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发改委将会同区招商服务中心、区文旅体局、十河镇政府等单位,深入梳理招商线索,主动靠前,有针对性的把小镇招商工作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税费减免和政策支持问题。一方面,区发改委将会同区税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抓好既有政策的落地落实,另一方面,在即将起草的支持政策中,将进一步细化针对特色小镇的支持政策措施。
七、针对议案中关于“注重品牌宣传工作,政府宣传部门联合相关媒体进行全方位报道和推荐小镇。对小镇内商户和景区进行品牌创建支持,比如对成功注册商标的商户进行奖励,对获得星级农家乐和星级民宿的商户给予奖补。对获得省级、市级、区级名誉的单位给予奖补。对成功举办节庆活动的景区给予奖补”的建议。
一是品牌宣传工作方面。建议与宣传推广类专业公司合作,做好微信公众号运营和小镇宣传相关工作。同时,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局及相关部门将加大对十河芍花小镇的宣传和推介力度。二是奖补政策方面。结合对《议案》 第二项的回复意见,下一步,我们将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在现有对成功注册商标、获得星级农家乐和星级民宿及获得省级、市级、区级名誉等的支持政策基础上,会同镇政府、区文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小镇区划内相关专项政策。
办复类别:A类
联系电话:0558-5521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