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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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2224/202106-00031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谯城区司法局信息公开考核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6-16 发布日期: 2021-06-16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2224/202106-00031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谯城区司法局信息公开考核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6-16
发布日期: 2021-06-16
谯城区司法局信息公开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21-06-16 09:42 信息来源:谯城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保障办事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结合机构改革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司法行政平安和谐发展总目标,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执行力与公信力。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如下原则:一是依法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凡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事项都须公开;二是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三是及时快捷,严格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开,确保信息时效性;四是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提高综合效果;五是有利监督,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六是符合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

1.本局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办事指南;

2.履行职能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3.本县司法行政发展规划、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4.本局发布的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措施;

5.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示范文件和实施结果等;

6.公务员统招、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招考、录用情况;

7.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方式、减免政策及其依据;

8.需要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自该信息生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免于公开的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3.在公开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予以公开,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执行活动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领有规定的除外;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免于公开的其他信息。

四、主要公开内容及分工

(一)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根据我区司法行政领域司法体制改革情况,通过谯城区政府网公开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更新动态,方便公众获取相关信息,便于参与监督。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健全完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修订的预决算公开办法,及时做好财政预决算、招投标事项、政府采购以及相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提升财政预算执行的透明度。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当在“谯城政府网”网站上进行公开,同时可以根据需要,通过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形式予以公开。

(四)做好重点工作领域信息公开。突出抓好“放管服”改革,及时做好工作推进情况及取得成效相关信息公开,为社会各界了解、支持和参与司法行政工作,共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创造有利条件。

(五)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完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和保存备查等环节流程,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和原因,可以公开的提供公开资料或查询渠道,依法依规满足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的需求。

(六)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政策应重点说明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和重大措施,深入解读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在公布时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提供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做好我局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优化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专人承担具体任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本局设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具体事务。本局各业务科室应当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强化教育培训。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政务公开知识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每年初要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每年通过举办培训会。

(三)规范运作,严格考核。规范公开程序,对拟公开的内容建立保密等相应审查制度,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准确、不泄密;实行严格的考核和奖惩制度,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