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十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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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233F/202104-00075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十河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十河镇网上办事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文号: 十政〔2021〕10号
发文日期: 2021-03-30 发布日期: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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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十河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十河镇网上办事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文号: 十政〔2021〕10号
发文日期: 2021-03-30
发布日期: 2021-04-02
十河镇网上办事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发布时间:2021-04-02 11:24 信息来源:谯城区十河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十政〔2021〕10号

十河镇网上办事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权力运行,提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质量,着力推进实体性行政办事向网上办事迁移,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根据《谯城区乡镇(街道)网上办事大厅运行情况考核办法》(谯政办秘[2018 ]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制定十河镇网上办事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1、 村室外有A、B岗标牌,室内有制度上墙,人员公示牌上墙,服务大厅内摆放席卡、皖事通7*24小时宣传彩页,并悬挂规范,督查中无标牌无制度无公示牌上墙无宣传彩页无席卡罚代办员50元。
    2、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实行A、B岗,工作日内9点到11点要有代办员值班。在市、 区、镇暗访抽查中无人值班,罚村代办员100元,罚村书记100元。
    3、每村每月为群众专网专线受理、办结至少200件事项(其中证件类每周不少于1件),每件奖励村代办员2元完成任务的村,奖励件数最高为200件(超过不计),。完不成任务的村,按未完成件数,每件扣代办员1元。
    4、超时办结的一例罚村代办员200元,村书记100元。通报后及时办理未造成超时的罚代办员50元,在网上评价中有一件不满意件罚村代办员100元。
    5、每周三16:00之前零进度的村,罚代办员100元,每月在市区两级督查中若抽查到相关村,如果被通报批评,扣除代办员本月全部奖励,同时罚村书记100元,扣除本村网上办事绩效1分。并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
    6、若遇到上级部门安排的临时性办证任务,需积极配合完成工作任务,完不成任务的村,扣除本月奖励。
    7、每月汇总后通报,每季度汇总后按上述考评办法严格兑现奖惩。
    8、对村代办员的奖罚,根据全区总体工作情况进行及时调整。
    9、本评比办法自2021年3月31日起实行。


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