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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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65732/201912-00092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住建局陈永强局长解读《亳州市谯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11-05 发布日期: 2019-11-05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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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住建局陈永强局长解读《亳州市谯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11-05
发布日期: 201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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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陈永强局长解读《亳州市谯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11-05 00:00 信息来源: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管理办法》出台背景

安居乃民之所盼。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2018年,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8〕158号),对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作出了总体安排和部署。2018年底,市委、市政府紧扣中央精神,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关于印发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亳政办秘〔2018〕222号),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方向。为此,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起草了《《亳州市谯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并按照程序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提请区政府常务会研究,经过近半年的努力,于2019年5月初印发实施。

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九章三十九条。

三、《管理办法》主要特点

该《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公租房保障方式,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租赁补贴范围。

1、鼓励保障对象通过住房租赁市场租房,政府实行梯度保障、分档补贴,多渠道保障住房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所谓住房租赁补贴,是指在实物公租房供给不能满足群众需要时,我区将按照一定标准向公租房保障对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由其自行租赁房屋。

2、按照新办法要求,明确了面向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住房困难面广的行业单位和重点发展产业单位集中配租的申请、审核、使用退出等程序,积极改善住房困难行业职工居住条件。

3、明确公租房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程序,进一步简化了公租房申请手续,优化了审核审批流程。

4、依托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住房保障信息与民政、公安、人社、公积金等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公租房保障效率,切实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办事。

5、最近社会上经常出现“黄牛”以承诺办理公租房为由骗取群众钱财的现象,部分群众被骗,公安机关正在打击,请广大群众不要相信。我区公租房申请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如发现有以办理公租房名义收取费用的社会人员,群众可以向区住建局投诉反映,投诉电话5965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