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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647K/202511-00027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过青青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号: 谯政人〔2025〕11号
发文日期: 2025-11-26 发布日期: 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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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过青青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号: 谯政人〔2025〕11号
发文日期: 2025-11-26
发布日期: 2025-11-26
关于过青青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6 08:46 信息来源: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谯城经开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过青青同志任谯城经济开发区人才科创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艳军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亚楠同志任区河道保护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峰同志任亳州中校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李强同志任亳州魏武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卢平同志任花戏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冯明杰同志的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怀大志同志的花戏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