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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647K/202502-00052 组配分类: 制度安排
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谯城区新闻发布制度、工作机制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26 发布日期: 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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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制度安排
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谯城区新闻发布制度、工作机制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26
发布日期: 2025-02-26
谯城区新闻发布制度、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5-02-26 08:30 信息来源:谯城区委宣传部 浏览次数: 字体:[ ]

进一步推进我区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及时准确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新闻发布工作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计划。

一、发布范围

1.党委和政府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出台重要政策文件、开展重大专项行动,相关信息需要向社会公布的;

2.有关单位制定的重要政策,相关信息需要向社会公布的;

3.制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需要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的;

4.发生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向社会预警或公开情况的;

5.已经形成或者可能形成被广泛关注的舆情事件,应当主动公开说明有关情况的;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等应当开展新闻发布的。

二、发布主体

1.区委新闻发布会。由区委确定召开,起草相关政策的区直单位负责组织起草发布内容;经区委审批后,由区委宣传部组织实施。区委新闻发言人或经授权的区委负责同志介绍情况、发布信息。

2.区政府新闻发布会。由牵头办理事项的区直单位提出召开申请,并组织起草发布内容,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报区政府审批后,由区委宣传部组织实施。有关单位负责同志或新闻发言人介绍情况、发布信息。

3.其他例行或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由负责事项办理或者牵头办理的区直单位提出召开申请,并组织起草发布内容,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区委宣传部审核后召开。有关单位负责同志或新闻发言人介绍情况、发布信息。

三、工作流程

1.发布申请。发布单位对拟发布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并从准确性、合法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拟定新闻发布主题、发布日期、发布人后,提前5个工作日填写《新闻发布会审批表》,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报区委宣传部审核。

2.发布审核。区委宣传部会同发布单位,围绕发布主题,进行舆情风险评估研判,研究确定问答口径和新闻发布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邀请新闻媒体范围。未经审核,任何单位不得自行举办新闻发布会,区属新闻媒体不得参加报道。

3.召开新闻发布会。按照既定时间、地点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单位负责会务工作,并做好着装提醒、秩序维护等方面工作。

4.建立并常态化运用舆情搜集研判机制。加强新闻发布会舆情风险监测,及时把握舆情动态,加强信息通报、会商研判、舆情处置等工作。

、有关要求

1.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把新闻发布作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党务政务公开的重要途径,对涉及本乡镇(街道)本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推动新闻发布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2.将新闻发布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严肃批评;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