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目录清单名称: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目录清单子项名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002014106001
服务对象:自然人
实施编码:1134160200316619694002014106001
办理形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深度: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到办事现场次数:0次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否
办理地点: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无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是否有特别程序:否
是否支持预约:否
预约渠道:无
是否有数量限制:否
数量限制说明:无
数量限制依据:无
是否进驻大厅:是
材料收取形式:窗口收取
结果名称:无
结果样本:无
结果领取方式:无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无
监督投诉方式:0558-5523560
咨询方式:0558-5523077
审查标准:无
年审年检:无
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 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 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 扶持和重点帮助。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 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
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 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四十条:公 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对就业援助 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本规定所称就业援助对象包 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对象是 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 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
业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 家庭。对援助对象的认定 办法,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就业援助对象范围制定。 3.《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 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9号)(二)明确对象范围条件,确定帮扶政策措施……就 业困难人员 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 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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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1.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人员且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 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一)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 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三)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 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 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 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 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 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 有困难的人员。(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 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七)享受最 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 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 困难的人员。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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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必要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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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类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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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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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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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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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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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
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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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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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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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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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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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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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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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
和国就业促进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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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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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失业登记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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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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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或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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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或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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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份,复 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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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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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
和国就业促进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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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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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或代办点等渠道提交申请。 2.受理:受理人 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 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3.办结:根据办理结果对事项进行办结。
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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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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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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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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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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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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