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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249U/202506-00042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关于对第十六届谯城区政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16 发布日期: 2025-06-19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249U/202506-00042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关于对第十六届谯城区政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16
发布日期: 2025-06-19
关于对第十六届谯城区政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6-19 11:22 信息来源: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杨延峰等委员:

你们在第十六届谯城区政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85号提案(杨延峰: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提案,支运英:关于亳州市花茶产业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吴勇:关于加强流动餐饮摊点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为加强我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每年都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加大食品抽检监测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抽检监测发现问题、防范风险的靶向作用;坚持广泛覆盖,推动抽样地点向乡镇和农贸市场等区域场所下沉;细化工作分工,减少重复抽检。落实监管人员参与食用农产品现场抽样的工作要求。规范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及时组织跟踪抽检,确保核查处置“五个到位”。规范抽检信息发布,督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承检机构的日常检查。2025年以来对我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销售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组织监督抽检3132批次,今年还将继续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

(二)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治理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加强亚硝酸盐销售使用管理。突出进口冷链食品、肉制品、方便食品、饮用纯净水、白酒等重点品种,“两超一非”、生产卫生条件不达标、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重点问题以及集中生产加工区等重点区域,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列出风险、措施和责任清单,深入开展重点整治。配合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三)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实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评定全覆盖和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以婴幼儿辅助食品、粮食加工品、饮料、糕点等生产企业,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城乡接合部、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食品经营者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临保期食品的日常检查,鼓励食品销售者设立专区专柜销售临保期食品。加大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年度检查不少于4次。加强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

(四)深入开展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环节,对问题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对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联合其他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监督检查。食品流通环节,持续推进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规范化治理,请市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体系检查,积极参与对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县级“双随机”互查。餐饮服务环节,深化“翻箱倒柜”式检查,加强对大型餐饮单位、中央厨房、集配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入网实体店等重点单位的检查,对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或风险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开展飞行检查。特殊食品环节,开展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创新开展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跨部“双随机”联合抽查。加强重大节假日期间、重大活动期间等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监管和保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针对亳州市花茶产业食品安全问题,我局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加强监检结合。对花茶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坚持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相结合,线上线下抽检相结合。

(二)开展专项整治。开展花茶暨大健康产品生产经营环节专项整治,专项整治重点对象为全区花茶、特膳食品、压片糖果、方便食品、固体饮料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整治重点区域为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园中园、专业园区及其他投诉举报较多的区域。目前整治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建立网格排查机制。以社区(村)为排查整治网格,每个排查整治网格由1名社区(村)干部、1名市场监管执法人员、1名公安干警组成,负责对本社区(村)内从事花茶暨大健康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项对账销号。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并追根溯源,实施全链条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真心真情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对花茶生产经营单“谯城花茶健康领域服务群”内的咨询,坚持“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及时为其答疑解惑。2025年以来,共解答涉及花茶暨大健康产品生产方面的咨询184条。对产品抽检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组织专家成立核查处置流动诊所,对企业开展技术帮扶,帮助其排查不合格原因,提出针对性整改建议,帮助其提升产品质量。2025年以来共派出流动诊所”3次。

(五)建立举报奖励机制。积极宣传《关于公开征集花茶暨大健康食品违法线索的公告》,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花茶暨大健康产品市场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六)建立企业退出机制。对厂房、机器、设备严重缺失、在注册地址找不到的,连续三批次抽检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引导督促其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2025年以来,已有23家不能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注销食品生产许可。

(七)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培训。2025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花茶暨大健康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举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培训多期,参训人员约有1120人次,主要培训内容为如何加强质量管控,如何进行规范生产经营等,同时适时开展集中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促治,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八)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查处。自花茶暨大健康产业市场专项整治以来,已立案违法行为39多件。对涉嫌犯罪行为的,将按照行刑衔接相关要求坚持“应移尽移”原则,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持续加强花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加强流动餐饮摊点食品安全管理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亳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确占道摊贩的主管部门是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根据《亳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在方便群众生活、不影响交通通行和市容环境卫生的情形下,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设置早(夜)市、应季瓜果销售点等便民临时摊点。临时摊点的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和时段有序经营,保持整洁。学校和幼儿园门口两侧二百米范围内不得确定为摊贩经营活动区域。”及《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不影响城市交通和环境卫生的情形下,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临时经营区域和经营时段,允许食品摊贩摆设摊点,但是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口二百米范围内不得确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学校周边200米内的临时摊贩不得经营。

现谯城区明确的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域为花戏楼街道明清老街食品摊贩经营区域,该街现有食品摊贩25户。《安徽省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规定,食品摊贩应当先行取得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允许食品摊贩摆设摊点的经营区域(经营地点、摊位),再申领《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

(一)夜市和食品摊贩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了春季学校及周边经营户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排查期间对学校周边200米外的流动食品摊贩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健康证缺失的经营户进行口头责改并协助指导办理健康证。

2.印发《谯城区夏季食品安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城区市场所对夜市大排档进行检查:

2024522日起,对明清老街夜市、农贸城夜市、大行广场夜市、建安文化广场夜市、谯都步行街夜市开展专项检查。

3.部署各市场所开展为期三天的肉类食品检查工作:

2024819日以来主要针对辖区内卤菜店、火锅店、早餐店以及夜市餐饮经营户进行突击检查,现已检查58户,发现风险隐患81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2份。

(二)夜市和食品摊贩监管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一是摊贩流动性大,准入门槛低,集中存在人员未办理健康证、一次性餐具不合格、自制调料瓶无食品标签等问题;二是经营者抵抗情绪较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缺乏,存在侥幸心理;三是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与数量众多的食品摊贩不匹配,难以形成常态化监管;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组织流动摊贩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培训,强化食品安全意识,以案促学,从源头减少食品安全隐患;二是加强监督抽检,对食客较为集中的大排档开展餐饮领域抽检,严格按照监测结果进行处置;三是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属地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局联合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形成部门合力。

感谢你对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5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