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案件名称 |
案件编号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处罚时间 |
罚款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亳州市谯城区七米服装店 |
92341602MAD2XBEQ4T |
唐欠欠 |
亳州市谯城区七米服装店
销售不合格服装案 |
谯市监处罚〔2024〕1141号 |
销售不合格服装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对当事人罚款600元 |
2024/12/12 |
600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
谯城区巴巴达童装店 |
92341602MA8NE4L70W |
孟晓丽 |
谯城区巴巴达童装店涉嫌销售不合格服装案 |
谯市监处罚〔2024〕1142号 |
涉嫌销售不合格服装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对当事人罚款395元 |
2024/12/12 |
395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
亳州市芍芸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91341602MAD913K42Y |
李林 |
亳州市芍芸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证生产食品案 |
谯市监处罚〔2024〕1144号 |
无证生产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对当事人罚款10028.6元 |
2024/12/11 |
10028.6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
谯城区孟庆伟电动车经营部 |
92341602MA2QKQNB0K |
孟庆伟 |
谯城区孟庆伟电动车经营部从事加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案 |
谯市监处罚〔2024〕1145号 |
从事加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 |
依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00元 |
2024/12/11 |
2000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
亳州市谯城区刘元电动车经营部 |
92341602MA2U4M8434 |
刘元 |
亳州市谯城区刘元电动车经营部从事加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案 |
谯市监处罚〔2024〕1146号 |
从事加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 |
依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00元 |
2024/12/12 |
2000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
亳州市谯城区大怪车行 |
92341602MA2RTHHT5C |
李陆妹 |
亳州市谯城区大怪车行从事加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案 |
谯市监处罚〔2024〕1147号 |
从事加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 |
依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00元 |
2024/12/12 |
2000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
张玲 |
92341602MA2QKTLN4E |
张玲 |
张玲从事加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案 |
谯市监处罚〔2024〕1148号 |
从事加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 |
依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00元 |
2024/12/12 |
2000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
刘翠莲亳州市谯城区宏权电动车行 |
92341602MA2THMBR0K |
刘翠莲 |
亳州市谯城区宏权电动车行从事加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案 |
谯市监处罚〔2024〕1149号 |
亳州市谯城区宏权电动车行从事加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 |
依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00元 |
2024/12/12 |
2000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
谯城区王红新电动车经营部 |
92341602MA8Q563E2P |
王红山 |
谯城区王红新电动车经营部从事加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案 |
谯市监处罚〔2024〕1150号 |
从事加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 |
依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00元 |
2024/12/12 |
2000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
亳州市谯城区凡原亮电动车店 |
92341602MA2NPX940X |
凡原亮 |
亳州市谯城区凡原亮电动车店从事加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案 |
谯市监处罚〔2024〕1151号 |
从事加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 |
依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00元 |
2024/12/12 |
2000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
谯城区古井镇孙玉电动车销售部 |
92341602MA2QKM0F6P |
孙玉 |
谯城区古井镇孙玉电动车销售部从事加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案 |
谯市监处罚〔2024〕1152号 |
从事加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 |
依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00元 |
2024/12/12 |
2000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
亳州市谯城区袁帅帅电动车经营部 |
92341602MA2NKNJ8X0 |
袁帅帅 |
亳州市谯城区袁帅帅电动车经营部从事加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案 |
谯市监处罚〔2024〕1153号 |
从事加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 |
依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00元 |
2024/12/12 |
2000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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