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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局长刘芳解读:《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方案》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2-12-12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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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22年1010日印发,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就《方案》解读如下:

问:《方案》编制的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的方案》(自然资发〔2022〕148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部署要求,认真履行“两统一”职责,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做好谯城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问:出台《方案》的基本考虑是什么?

答:为加快转变自然资源利用方式,构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长效机制,促进谯城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问:《方案》创建目标是什么?

答: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导思想,通过谯城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活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在国土空间规划、低效用地再开发、产业用地管理等方面总结一批谯城特色的创新经验和做法,土地利用水平和产出效益明显提升,争创亳州市第一个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问:《方案》的工作任务是什么?

答:谯城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分为启动部署、实施推进、总结提升3个阶段。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2年9月-2022年10月)

研究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动员和部署创建活动各项任务。研究制定创建活动宣传方案,采用多种形式宣传节约集约用地知识,在全社会营造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推进阶段(2022年11月-2023年自然资源部创建活动工作部署安排评选时间)

按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要求,集中力量组织落实。及时总结归纳节约集约用地的新机制、新模式,发掘可量化、具有可比性的突出成效,积极提炼特色和亮点并加强对外宣传推介,同时做好资料收集、材料汇编、成果申报等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自然资源部创建活动工作部署安排评选时间-2025年12月)

认真开展创建活动实施效果总结,将成功经验在全区范围内,乃至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深入研究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政策意见,力争实现创建目标。

问:如何保障《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

答:一是提高思想。全区干部群众要提升生态保护意识、资源节约意识、红线底线意识,树立“亩均论英雄”理念。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谯城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四是及时总结。及时总结先进做法和经验,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研究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新机制,为创建工作推进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解读人:刘芳   联系电话:0558-551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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