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拟以划拨方式向申请者供应以下地块。现将划拨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在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送达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土地利用股。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向申请人发放划拨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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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用地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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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人 |
项目名称 |
位 置 |
土地用途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供地方式 |
1 |
亳州市谯城区青云中心小学 |
谯城区青云中心校马元小学建设项目 |
汤王大道以东、光明路南侧 |
教育用地 |
5601.7 |
零地价划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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