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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783099464B/202508-00063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谯城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面向公众】关于公开征求《亳州市谯城区2025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22 15:23 发布日期: 2025-08-22 15:23

【面向公众】关于公开征求《亳州市谯城区2025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2 15:23 来源:谯城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4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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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推动烟花爆竹零售行业高质量安全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实际,我局草拟了《州市谯城区2025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期限2025年822—2025年921

二、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社会各界可于2025年921日前,通过纸质意见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邮寄地址:亳州市谯城区三曹路42号

电子邮箱:yjjjgg5516693@126.com;联系电话:0558-5516693

 亳州市谯城区2025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我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科学构建我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络,建立安全、规范、稳定、有序的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以及《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亳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亳州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方案》的通知(亳应急〔2025〕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情况,现制定2025年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方案。

一、加强布点规划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遵循“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按照市政府关于烟花爆竹零售许可严格审批的精神,本着生态环境和满足群众实际需要,结合我实际情况,各乡镇按照布点总数进行合理布局规划,2025年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计划布点数量42布点规划详见附件1。

(一)各乡镇布点规划:在谯城区规划布点数的基础上,各乡镇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布点烟花爆竹零售店,“双禁”区域内严禁布点,原则上要在各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之外的小集镇上进行布点,并做好以下工作:

1.乡镇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烟花爆竹布点,对照《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条件现场核查表》对经营现场进行审核,并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申请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条件现场核查表》上盖章确认。

2.对乡镇申请许可经营的户数多,且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由区应急局组织以摇号的方式确定许可对象,确保公平、公正。

二、明确不予许可区域

下列地方全年不予许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的区域和各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及下列地点:

(一)国家机关;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及周边一百米范

围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

(七)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八)宗教祭祀、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

(九)旅游景区、林场、公园、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十)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十一)区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三、明确行政许可时限及有效期

1.受理许可时间本布点规划方案正式实施至20259月25日;

2.许可证有效期许可之日至2025年11月30日。

四、规范零售店现场条件

根据《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规范零售店现场条件如下:

(一)零售店建筑物需安全稳固耐火,不可采用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质搭建。

(二)零售店经营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不大于200平方米。零售店不得设置在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不得存在“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现象。各烟花爆竹零售店应实行专店销售,不得经营与烟花爆竹无关的商品,现场有足够的安全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

(三)零售店周边50米范围内不得有220KV以上区域输变电站和架空输电线路,50米范围内不得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店,100米范围内不得有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液化石油气瓶、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和经营场所。

(四)零售店现场需配备5公斤及以上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使用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时应至少配备2具,使用面积大于100平米时应至少配备4具。电气线路应穿管保护,使用防爆开关和灯具。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警告标志。

(五)除以上要求外,零售店现场条件需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其他相关要求。

、严格申办流程

(一)零售经营者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

3.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资格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资料

4.经营场所的营业执照(应包含“烟花”或“烟花爆竹”字样)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如为租赁,需提交租赁协议

6.经营场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设置警示标志照片;

7.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8.与经批准且具备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签订产品配送协议;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办程序

申请人准备以上资料报属地政府进行初步审查报区应急局进行摇号确定审核对象区应急进行现场审核确定许可对象(现场审核不通过限期整改,再次复核不通过将直接取消该布点)许可对象进行网上申请区应急局受理许可

六、严格现场条件把关

1.各乡镇要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要求,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条件现场核查表》对各申请人及经营现场条件严格把关。凡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简易板房、安全距离不足等一律不予签字盖章。

2.对每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人只能在一个乡镇申报许可,如发现同一个人在多个乡镇申报的将其纳入不良行为名单,取消其参与申报资格。

七、加强经营安全监管

1.区应急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建立健全经营许可证的档案管理制度。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须与零售经营户签订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协议、烟花爆竹回购(代存)和统一配送协议对零售经营户未销售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认为需要回存的,批发企业要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回收或代为保存,统一存放在具备安全存储条件的仓库内,严禁无故拒绝代存。

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经营管理,须与经合法批准且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签订《烟花爆竹统一配送协议》,由批发企业进行统一配货送货,严禁零售经营户自行提货运输,严禁从未经依法批准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黑窝点、小作坊进货。

4.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督促和指导各零售经营户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提高安全事故防范意识,严防事故的发生。

附件:1、2025年谯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表

 

 

 

 

 

 

 

 

 

 

附件1:

2025年谯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表

序号

乡镇街道

规划布点数

备注

1

淝河镇

2

 

2

牛集镇

2

 

3

龙扬镇

2

 

4

颜集镇

2

 

5

赵桥乡

2

 

6

双沟镇

2

 

7

观堂镇

2

 

8

古井镇

2

 

9

十河镇

2

 

10

魏岗镇

2

 

11

芦庙镇

2

 

12

沙土镇

2

 

13

立德镇

2

 

14

大杨镇

2

 

15

城父镇

2

 

16

古城镇

2

 

17

华佗镇

2

 

18

五马镇

2

 

19

张店乡

2

 

20

十八里镇

2

 

21

谯东镇

2

 

 

合计:

42

 


草案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烟花爆竹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安全管理,提升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我实际,谯城区应急管理局研究制定了《亳州市谯城区2025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方案》(以下简称《布点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期将启动2025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有关工作,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文件,起草了《布点方案》,规划全2025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分布,进一步建立完善科学合理、规范合法、管理有序、安全便民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秩序。

二、主要内容

《布点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加强布点规划遵循“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2025年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计划布点数量42家。

(二)明确禁燃禁放区域。根据《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的区域。

(三)明确相关时限。因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明确受理报名申请时间:自本布点规划方案正式实施至2025年9月25日;许可证有效期:自许可之日至2025年11月30日。

(四)规范零售店现场条件。根据《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规范零售店现场条件。

(五)严格申办流程。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明确办流程和程序。

(六)严格现场条件把关。根据《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文件要求,严格对各申请人及经营现场条件进行把关。

(五)加强经营安全监管。明确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经营户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属地对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监管的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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