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855J/202510-00002 | 组配分类: |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古井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通则式”村庄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批前公示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5-10-15 09:14 | 发布日期: | 2025-10-15 09:14 |
《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通则式”村庄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批前公示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进一步做好谯城区古井镇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工作,为乡村振兴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提供规划依据,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要求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13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要求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2025〕1号)等相关要求,结合古井镇乡村发展实际,制定了《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通则式”村庄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管理规定”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范围为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的地区。
2、规划底线管控
(1)生态保护红线
规划范围内无生态红线保护范围。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规划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542.93公顷。
(3)村庄建设边界
规划范围内村庄建设边界规模不超过1549.71公顷。
3、规划管理要求
古井镇村庄建设边界规模控制在1549.71公顷以内。村庄建设用地应优先保障村民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村庄建设用地指引要求、指标管控要求、风貌管控要求、建设标准要求、建筑控制要求、规划留白、用地兼容等相关内容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1月15日(共计30天)
三、公示方式
谯城区古井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zqc.gov.cn/、古井镇人民政府宣传栏张贴公示。
四、意见反馈与联系方式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反馈,我单位将充分考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刘海涛 联系电话: 13956717987
电子邮箱:gjzzf5710168@163.com 邮寄地址:古井镇人民政府
谯城区古井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
《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通则式”村庄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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