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2224/202510-00023 | 组配分类: | 律师、公证、人民调解 |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汤陵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法律服务收费纠纷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5-10-09 11:06 | 发布日期: | 2025-10-09 11:06 |
近期,汤陵司法所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调处成功一起法律服务收费纠纷。
当事人刘某因一起经济案件委托法律工作者于某代理诉讼,上交代理费14000元,后因刘某认为于某未尽力办理案件,导致案件败诉,向汤陵司法所反映投诉,同时向市长热线反映,司法所接到投诉后,所长何平亲自处理该事件,和司法所其他同志一道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名义进行调解,从事件责任、法律规定、人情世故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做耐心的思想工作,强调事情已经发生,不要一味纠缠发生的原因和各方的责任,要向前看,着眼于问题的解决,不要把矛盾扩大化。经过连续几天的思想工作,双方接受了调解意见,于某退还刘某代理费7000元,双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纠纷各方签字捺手印,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刘某撤回向市场热线的投诉,防止了纠纷激化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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