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249U/202508-00052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抽查 |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2025年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21期)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5-08-18 09:37 | 发布日期: | 2025-08-18 09:50 |
近期,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4类食品15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9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抽检信息见附件。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亳州市谯城区阿标超市销售的砀山梨,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亳州市谯城区壹佳百货超市销售的圆茄子,噻虫嗪不符合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亳州市谯城区颜哥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妃子笑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吡唑醚菌酯不符合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四、亳州市谯城区惠易购叁号百货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小青菜,啶虫脒不符合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五、亳州市谯城区蕊蕊水果店销售的小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附件:
1.2025年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21期)-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2.2025年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21期)-合格食品信息.xls
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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