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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1773/202509-00037 组配分类: 政府决算
发布机构: 谯城区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谯城区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16 10:11 发布日期: 2025-09-16 10:11

谯城区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5-09-16 10:11 来源:谯城区财政局 浏览:3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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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全区“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991.1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80.0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911.09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11.09

       公务用车购置

0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谯城区全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99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区本级和乡镇。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1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6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安排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也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支出80.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谯城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财公〔2017〕188号)。与2023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8.39万元,下降18.7%。本年共发生公务招待544批次,6716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11.09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14.79万元,下降11.2%。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更新公务车辆。其余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24年公务用运行费支出911.09万元,比上年减少114.79万元,下降11.2%。主要是厉行节约,尽量减少公务用车使用。2024年区本级及乡镇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55辆,较上年增加13辆,主要原因是根据决算公开要求,公车保有量必须与资产年报车辆数量保持一致,部分单位、乡镇在填列资产年报时,误将特种车辆、其他车辆计入,导致公车保有量增加。

 

谯城区2024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全区“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599.98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72.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27.5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27.58

       公务用车购置

 0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谯城区全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59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6%。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区本级部门汇总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2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安排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也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支出72.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谯城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财公〔2017〕188号)。与2023年度决算相比,减少9.97万元,下降12.1%。本年共发生公务招待476批次,5956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27.58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相比,减少44.47万元,下降7.8%。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更新公务车辆。其余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24年公务用运行费支出527.58万元,比上年减少44.47万元,下降7.8%。主要是厉行节约,尽量减少公务用车使用。2024年区本级及乡镇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2辆,较上年增加4辆,主要原因是根据决算公开要求,公车保有量必须与资产年报车辆数量保持一致,部分单位在填列资产年报时,误将特种车辆、其他车辆计入,导致公车保有量增加。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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