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150B/202509-00093 | 组配分类: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谯)自然资规告字(2025)05号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9-23 08:23 | 发布日期: | 2025-09-23 08:23 |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幅 (万元)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亳规条字2024-032 |
华佗大道东侧、311国道南侧、振谯路以西、人民路北侧 |
66666.7 (100) |
商住用地(商服比例不大于 5%) |
≤2.0 |
≤25% |
≥35%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22500 |
4500 |
100 |
亳规条字2025-001 |
魏武大道以西、涡河以北、东寨外街以南 |
22856.5(34.285) |
商业用地 |
≤1.2 |
≤40% |
≥15% |
40年 |
5795 |
2898 |
50 |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宗地以现状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亳规条字2024-032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容积率不得≤1.0、不得用于建设别墅和私家庄园。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会同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在2025年10月13日17:30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如一家报名则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土地出让公告下方附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10月13日向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17:00。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10月13日18 :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25年10月22日17:00。
六、挂牌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23日上午10:00止,拍卖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上午10:00,地点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他:
(一)上述两宗地的竞得人可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 6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也可选择分期付款。
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缴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 50%,余款 1 年内付清。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二)亳规条字2024-032地块含地下车位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含人防工程)。
(三)亳规条字2024-032地块需根据《自然资源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102号),宗地配套设施相对集中建设,涉及产业准入、投资限额、税收就业、节能环保、配建义务等监管事项,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监管协议形式依法另行约定,履行监管义务。
(四)亳规条字2024-032地块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推行“交房即发证”。
(五)亳规条字2025-001地块:1.该宗地连同地上建筑物现状出让,地上现存建筑18幢,建筑物面积10516.38平方米(其中历史建筑6栋5538.8平方米)。土地评估价为 5165.57万元,地上附属物评估价为 629.02万元,宗地成交后的溢价部分仅为土地价值。2.由谯城区政府负责,强化过程监管,在厂区内建筑加固修缮或拆除前,督促竞得人对厂区内建筑结构进行安全质量检测,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建设施工方案,确保修缮改造后的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符合相关标准。3.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谯城区政府负责,督促指导竞得人严格落实《亳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按照“修旧如旧”原则,认真做好厂区内 6 栋历史建筑加固修缮工作,注重延续厂区历史建筑的原建筑结构形式及特色建筑风貌,科学规划新建建筑,保持项目整体建设风格的协调;方案编制完成后,需及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审批。4.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按现状出具项目保留房屋符合规划的认定或核实意见;待竞得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划现状认定或规划核实意见、经住建部门确认的质量、消防意见和房屋测绘报告等材料后,帮助指导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5.由谯城区政府负责,深入谋划项目名称、经营方式及经营业态等内容,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类似项目成功经验,结合周边现有文化旅游资源,高标准建设涡河沿岸新的文化旅游项目。
(六)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对拟申请竞买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七)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亳规条字2024-032地块建设周期为36个月。亳规条字2025-001地块建设周期为24个月。
(八)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八、土地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谯城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亳州市人民路支行
账 号:10044623975001999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谯陵支行
账 号:131104042920001539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亳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17520687781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市分行
账 号:34001888608053002869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2房间)
联系人:袁 彪 联系电话: 0558-5523816、5520602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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