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7599/202509-00029 | 组配分类: | 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9-11 15:32 | 发布日期: | 2025-09-11 15:32 |
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高新张振建内科诊所申请注销该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依法予以注销原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核发相关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高新张振建内科诊所
机构地址:亳州市高新区十字金街48栋103
所有制形式:私有;
机构类别:普通诊所;
机构性质:营利性;
法定代表人:张振建;
主要负责人:张振建;
诊疗科目:内科。
从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该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医疗活动,特此公告。
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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