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150B/202509-00054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对亳州市十里飘香酒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结果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9-04 09:47 | 发布日期: | 2025-09-04 09:47 |
我局于2025年7月23日对你单位擅自建设绿化庭院及道路一案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法人田腾飞,在古井镇张集村土地上擅自建设绿化庭院及道路(经现场勘测:该宗土地位于古井镇张集村田庄自然村南侧,东邻厂房,南邻厂房,西邻耕地,北邻厂房,占地面积5.561亩(折3707.1平方米)。该宗土地类型为部分建设用地,部分旱地,符合古井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版)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版)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1修正版)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3707.1平方米(5.561亩)到张集村西田庄自然村集体经济组织;
2.没收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建筑物414.05平方米及其他设施;
3.处以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 10 元的罚款,计 370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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