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  无障碍  |  长者版  |  登录  |  注册

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专题首页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150B/202509-00051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对亳州市谯城区华佗镇新城石油加油站行政处罚结果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04 09:53 发布日期: 2025-09-04 09:53

关于对亳州市谯城区华佗镇新城石油加油站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2025-09-04 09:53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浏览:24 次
【字体大小:

     我局于2025年7月22日对你单位未经批准在华佗镇五里行政村李老庄建设一案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法人耿爱华于2018年未经批准在华佗镇五里行政村李老庄建设(经现场勘测:该宗土地位于华佗镇五里行政村李老庄,东邻房屋,西邻道路,南邻亳州市谯城区华佗镇新城石油加油站,北邻林地,占地面积6.86亩(折4573.3平方米)。该宗土地不符合华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修正版)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版)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正版)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责令退回非法占用的土地6.86亩(折4573.3平方米)到华佗镇五里社区李老庄自然村集体经济组织;
2.拆除在违法占地上新建建筑物579.2平方米及其他设施;
3.并处以每平方米 10 元罚款共计 45733 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