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150B/202508-00116 | 组配分类: | 征收土地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征收土地预公告 谯政〔2025〕47 号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8-04 14:49 | 发布日期: | 2025-08-04 14:4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谯城区汤陵街道办事处江宁社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六社区管理中心外环新村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批次
亳州市谯城区2025年第10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谯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共3个地块,分别为储备地块CCNL3,北邻曹冲北路,南邻降香路,西邻外环新村,东邻丁庄还原小区;储备地块JNL3,北邻亳州市第十小学,南邻空地,西邻江宁路,东邻曹冲南路;储备地块JXL3,北邻曹冲南路,南邻亳州市第五中学,西邻降香路,东邻降香路。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汤陵街道办事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六社区管理中心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五、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汤陵街道办事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六社区管理中心、社区、居民小组范围内,采用街道政务公开栏及社区公开栏张贴方式发布,并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zqc.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联系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汤陵街道办事处 刘 光 18963728668
第六社区管理中心 段 凯 18909675575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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