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MB1718356K/202509-00001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亳州瀚森药业有限公司瀚森药业标准化中药综合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9-02 08:30 | 发布日期: | 2025-09-02 09:47 |
谯环表〔2025〕24号
关于《亳州瀚森药业有限公司瀚森药业标准化中药综合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亳州瀚森药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亳州瀚森药业有限公司瀚森药业标准化中药综合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项目位于亳州市谯城区大杨镇,租赁空置厂房实施本项目,建筑面积11800.51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趁鲜加工1500吨中药材和年产1000吨中药饮片、2000吨花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
根据安徽谯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506-341699-04-01-881632)等相关文件,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厂区平面布局和作业时间,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等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二)运营期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中药材趁鲜加工:锅炉天然气燃烧机加装低氮燃烧器,废气收集后经8米高排气筒排放;脱须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同时在筛土、筛选、干燥以及脱须等工序设置废气收集设施,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中药饮片加工:在风选、破碎、蒸煮、干燥以及筛分等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加盖密封,废气收集后经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关于氮氧化物的限值。颗粒物、氨气、硫化氢以及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表1、表3以及附录C.1中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脱须工序SO2、NOx执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工业炉窑限值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浓度限值;H2S、NH3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及表2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表7中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三)运营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管网。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建设厂区雨污分流管网,雨水收集后进入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以及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表2和亳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按污水转运协议,经污水泵车转运至亳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并严格做好相关记录,以便于追踪。
(四)运营期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药材废弃物、污泥、布袋收集粉尘委外资源化利用;废滤料交由供货商回收无害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筛下土委外作为路基夯实建筑材料综合利用。规范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区(建筑面积约20平方米,位于生产车间北侧),一般固废暂存场地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同时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等内容,制定固废管理台账,确保固废合理处置,零排放。
(五)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置,排放噪声、废气等污染的生产工序设施设备,要尽量远离环境敏感区。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环保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以确保运行正常。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满足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六)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七)做好防火、防泄漏等涉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备案、变更,按照应急预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如发生涉生态环境安全事故,应及时按照应急预案处置,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三、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完善后方可正式生产。按要求制定例行监测方案,并开展例行监测。
四、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须在完善用地、规划、消防、安全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请亳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大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亳州市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9月2日
抄送:亳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 大杨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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