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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249U/202508-00038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抽查
发布机构: 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2025年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18期)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06 11:14 发布日期: 2025-08-06 12:12

2025年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18期)

发布时间:2025-08-06 12:12 来源: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7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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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等1类食品10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抽检信息见附件。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谯城区万家便利店销售的豆角,灭蝇胺不符合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亳州市谯城区禧果水果零食铺销售的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吡唑醚菌酯不符合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谯城区联都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砀山梨,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附件:

1.2025年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18期)-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2.2025年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18期)-合格食品信息.xls

 

 

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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