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249U/202508-00037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抽查 |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2025年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17期)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5-08-04 09:08 | 发布日期: | 2025-08-04 10:07 |
近期,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等1类食品10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抽检信息见附件。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亳州市谯城区育红路大卖场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谯城区壹依鲜果铺销售的特价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亳州市谯城区赵飞便利店销售的砀山梨,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附件:
1.2025年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17期)-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2.2025年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17期)-合格食品信息.xls
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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