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1969/202507-00039 | 组配分类: | 职业指导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2025年7月谯城区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公示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7-18 09:01 | 发布日期: | 2025-07-18 09:01 |
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初次参加职业技能评价费用免除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75号)、《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18号)、《关于印发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4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70号)、《关于印发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5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68号)等文件精神,对年满16周岁、不超过65周岁未就业或灵活就业且不具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群体,可以自主选择具备培训资质的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按照“先缴后补、直补个人”的方式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优先通过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金融账户发放)。各地也可通过参训人员社会保障卡先行制发职业培训券,劳动者凭券参训,承训机构凭券申领补贴。
截至2025年7月,全区共有11家培训机构组织开展24个就业技能培训班,经鉴定评价机构评价考核合格,符合培训补贴发放条件473人,需发放培训补贴合计414800元;符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363人,需发放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合计55030元,共计469830元。现将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2025年7月18日—2025年7月24日
监督电话:0558-5313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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