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1969/202503-00015 | 组配分类: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拨付2025年第一批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的公示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3-10 10:00 | 发布日期: | 2025-03-10 10:00 |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和《关于开展亳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截至2025年2月底,全区共有1名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经审核,符合补贴申请条件(详见附表),拟拨付张自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5000元。现将一次性创业补贴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14日。
监督电话:0558-5551126
附:2025年第一批一次性创业补贴明细表
2025年第一批一次性创业补贴明细表
制表单位:亳州市谯城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填报日期:2025年3月7日
序号
企业名称
姓名
人员类别
身份证号码
社保卡号
开户银行
补贴金额(元)
1
亳州市焱才进出口商行(个人独资)
张自起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341602********4216
6217566********4343
中国银行
5000
2
合计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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