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88X0/202503-00041 | 组配分类: | 创业服务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古城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办事指南】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3-07 10:11 | 发布日期: | 2025-03-07 10:12 |
1 快速指引
事项名称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实施主题 |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
受理条件 |
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一)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 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 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 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除 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 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 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 贷款: (一)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前 1 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 数 10%(超过 100 人的企 业达到 5%),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 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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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8-5558376 |
监督电话 |
0558-5523349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 0 |
办理地点 |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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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无 |
2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
创业服务 |
目录子项名称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事项名称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基本编码 |
002014105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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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事项编码 |
113416020031661969400201410500201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
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60200316619694002014105002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 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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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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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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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
所属区划 |
谯城区 |
实施主体 |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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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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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是否支持代办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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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一)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 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 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 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除 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 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 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 贷款: (一)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前 1 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 数 10%(超过 100 人的企 业达到 5%),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 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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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投诉方式 |
0558-5523349 |
咨询方式 |
0558-5558376 |
年审年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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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三)加大创 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2.《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 七、大力提升贷款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创业担保贷款按照“借款人依规定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按规定审核借款人资格、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按职责尽职调查、经办金融机构审核放贷、财政部门按规 定贴息”的流程办理。 3.《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85号 )第十七条: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专项资金安 排支出用于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一定贴息,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负担,支持劳动者 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引导用人单位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 4.《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 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九)强化部门协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审核 贷款贴息对象申报资格…… 。 5.《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 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三、大力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对企业接收外地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输 入地要参照当地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 。 6. 财政部、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 》(财金〔2020〕21号)二、适当提高额度: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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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 |
3 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一)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 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 人员、高校 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 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 农民; (二)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 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 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 担保贷款: (一)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 1 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 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 数 10%(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到 5%),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 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4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借款人及配偶有效 身份证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 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原件合法有效 |
户籍或居住证明材 料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 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营业执照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 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重点就业群体人员 证明材料或小微企 业招用重点就业群 体人员证明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 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5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或代办点等渠道提交申请。 2.受理:受理人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 《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办结:根据办理结果对事项进行办结。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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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谯城区人社局( 外专局) |
卢潇 |
谯城区就业局 |
按照文件要求办 理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谯城区人社局( 外专局) |
卢潇 |
谯城区就业局 |
按照文件要求办 结 |
无 |
6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7 常见问题
1 |
Q: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用途是什么? A:创业担保贷款主要用于借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流动资金周转,以及与经营有关的店面装修和设 备更新,不得用于从事与就业无关的其他投资、有价证券、期货经营和借贷活动。 |
2 |
Q: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是什么? A: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具备创业条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及合伙经营 ,在本市自主创业人员 |
3 |
Q: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和企业需要承担利息吗? A:根据财金【2020】21号文件精神,自2021年1月1日气,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 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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