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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7674/202501-00147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谯城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城乡低保C 类家庭复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10 11:11 发布日期: 2025-01-10 11:11

谯城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城乡低保C 类家庭复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0 11:11 来源:谯城区民政局 浏览:32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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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城乡低保C 类家庭复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按照工作安排,为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工作, 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情满江淮、共享小康”实践活动, 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落实落细。现将《2022年城乡低保C类家庭复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落实。



亳州市谯城区民政局
2022年4月28日


2022年城乡低保C类家庭复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城乡低保工作动态管理机制,提高城乡低 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严格按照低保政策的有关规定,落实城乡低保C类家庭复核、走访制度,解决突出问题和矛盾,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依据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印发<亳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民社救字〔2021〕10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城乡低保C类家庭年度复核、走访工作,确保城乡低保工作 程序严谨、对象准确、管理规范。要按照“核查、整改、完善、提高”的步骤,各乡镇(街道)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原则,组织对在册低保C类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对低保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低保金。城乡低保C类家庭复核、走访过程中:一是完善低保家庭核 对授权书、委托书并上传至省低保系统,对在册对象重新开展一 次核对,生成最新核对报告,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二是整理完善低保家庭档案,逐户整理、规范存放,对已整户退出的家庭档案抽出单独存放,对档案丢失或缺失较多的要重新建档。三是要重新核定低保人员A、B、C分类,及时调整低保金,逐户填写《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记录表》并存入低保家庭档案; 在低保证上记录“年度审核意见”、加盖年度复核专用章。四是城乡低保C类家庭复核、走访工作结束后,召开专题联审联批会议,会上对本次城乡低保C类家庭复核、走访开展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将城乡低保C类家庭复核过程中动态调整对象提交会议研究作专题汇报。调整人员花名册要在所在村(居)进行公示,并留存远近景照片。
二、工作内容
通过开展好经济核对、入户调查等环节,清退不符合条件的 城乡低保对象,重点清退以下11类家庭:一是家庭收入超过我 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657元/月的家庭;二是政策性安排不符合 条件却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三是家庭成员有赡(抚、扶)养能 力却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家庭;四是在劳动保障部门已享受退休金且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五是有劳动能力或已经就业且家庭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六是国 家工作人员、村委会(社区)干部及其家属不符合条件却享受城 乡低保待遇的家庭;七是原来因家庭困难、子女上大中专学校纳入低保,现子女已毕业就业的家庭;八是虚报、瞒报家庭收入,伪造证明材料骗取低保的家庭;九是城乡低保家庭中家庭成员因死亡、婚嫁等原因自然减员的低保对象;十是因信访维稳纳入低保的家庭;十一其它不符合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家庭。
三、时间流程
5月初前,各乡镇(街道)召开动员会议,学习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市民政局财 政局《关于印发<亳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民 社救字〔2021〕10号)等文件规定,做好城乡低保C类家庭复 核、走访工作准备和动员部署工作。5月上旬,各乡镇(街道)开始城乡低保C类家庭复核、走访工作,核查人员至少3人,必须包括乡镇(街道)包村干部、村委会包片干部,逐户填写《城乡低保C类家庭入户核查表》(附 件),注明“符合、不符合或提请民主评议”,对明显不符合条件 的家庭,经联审联批会议研究后,填写《最低生活保障停发告知 书》,予以清退;不能给出明确结论的提请联审联批会议研究,乡镇(街道)民政办收集《低保入户核查》、《民主评议表》等资 料整理、统计、装订成册并留档备查,完善低保系统、低保证年 度复核记录、档案年度复核记录。6月20日前,全面完成城乡低保C类家庭复核、走访工作,进入总结上报阶段,城乡低保C类家庭复核工作总结等有关资料 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送至区民政局。核查工作完成后,区民政局将对各单位核查情况进行抽查并针对年度复核、走访核查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四、相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确保稳定。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坚持谁核查、谁经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存在的问题,要对照城乡低保政策规定严肃处理,及时整改,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纳入低保的,要坚决予以清退。同时要广泛宣传低保政策,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确保城乡低保年度 复核、走访登记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二)严肃纪律,督查落实。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核查登 记要求,认真开展核查登记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注重实 效。对核查登记工作不力、有问题不及时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 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在核查登记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 假、优亲厚友、违规办理的当事人,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 严肃处置。
(三)加强管理,巩固成果。各乡镇(街道)要以此次城乡低保C类家庭复核、走访工作为契机,查缺补漏,切实提高档案 资料管理水平。认真总结低保管理工作的经验,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推进我区城乡低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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