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8200/202501-00087 | 组配分类: | 财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双沟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谯城区双沟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1-09 15:19 | 发布日期: | 2025-01-09 15:19 |
谯城区双沟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
一、预算制度。
1、每年年底,学校财务部门要协同校委会制定出下一年度的收支预算。
2、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3、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在校委会上研究统一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并作会议记录,不得私自开支经费。
二、统一审批制度。
1、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报销条据应先由经办人(一般不不少于三人: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签字后,经总务主任审核,再由校长签字,理财小组签字方可报销。未经校长签字的条据,一律不予报销。
2、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会计有权拒付,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
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决定经费总额,方能开支。
2、差旅费、培训费的报销,要严格按照区财政局文件执行,在外住宿每一般每天不得超出120元,伙食费补贴每天不得超出50元,工杂费每天不得超出20元。
3、对外接待费学校有规定,由校长同意,并确定接待标准,参培人员(一般对口参陪)、就餐地点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账,报销时需附单菜单、就餐人员名单及发票。
4、添置办公用具、设备,由各部门向总务处申报,总务处根据学校经费计划权衡后,报校长审批,填写申请购置表,再报政府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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