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401H/202501-00096 | 组配分类: | 出生登记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花戏楼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办事指南】随母入户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1-09 09:28 | 发布日期: | 2025-01-09 09:28 |
一、受理部门: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综合窗口
二、办理条件: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三、办理流程:申请—审核—办理—办结送达
四、所需材料:1、婴儿父亲《居民户口簿》;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3、婴儿父(母)《结婚证》(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可以体现夫妻关系的,无需提供);4、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五、办理时限: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七、办公电话:0558-5233404
八、办公地点:亳州市谯城区花戏楼与香附路交叉口西南角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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